第四十一章:「斗犬的基本修养」

源泉启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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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十二日,晨。

    李氏唱片,社长办公室。终于过去了一个多月,他终于回来取回那一副他遗留在社长办公室里的衣帽架了。这不仅仅是他最终完成了从一个帝王到财阀的蜕变的象征和证明,更是他的又一次成长。

    只要还活着,只要明天的太阳还会升起,那么他就会一直不停地成长的下去。这也就是为何李子煌要远远强于启仁的原因。纵使启殿下多么英明神武,都早已成为了过去式;他已然学会抛下过去。树叶无法避免落地的命运,却能让风带着自己在空中飘得更远。

    擅长等待的他,这一次却想要靠自己的主动。我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让我自己去抢过来,他这样想着,托着腮的拳头不禁握紧了几分。忽然,他开口问一旁站在的长户道:“我在这坐着,你会不会觉得很不自在?”

    “不完全没有的事。”长户说,“能够在总经理身旁伺候着,是小人的荣幸,小人欢喜还来不及呢。”

    李公子拿起长户摆放在办公桌上的相框,问道:“小孩多大了,上小学了吗?”

    “去年刚念幼稚园。”长户看着地面,回答到。

    是畏惧,又或是敬仰,以至他在说话的时候完全都不敢看着总经理的眼睛。当然,也不排除心虚,又或是故意装出一副很顺从的样子。

    “我交给你的事,你做的怎么样了。”

    “总经理是指蒲池吗?这一个多月以来我一直都按照总经理吩咐的,对蒲池进行了“特殊照顾”,现在她平均每周每天的工作时间至少都在十个小时以上。”

    平均每周每天十小时以上?虽然听起来好像并不是很过分的样子,但是可别忘了幸子每个星期在艺大都有专业课要上;像这样说的话,也就是她除去上课跟睡觉的时间,基本上人都是住在录音室里了,每个月可能连一天假期也没有。

    李子煌放下相框,站起身,拍了拍长户的肩膀道:“我刚刚说的“我交给的你的事情”,指的不是区区一个艺人的工作量,而是这家唱片公司。我把这么大一个公司交给你,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啊,长户社长。怎么样?公司下半年的计划书做好了吗,拿来给我看看。”

    “就快做好了,本周之内我一定把计划书给您送去。请总经理放心。”

    “你办事,我当然放心。好好去做,你的背后有我,就算做错了也没关系。只要你不贪污公款,不玩公司里的女艺人,其他的都有我给你顶着。”

    “是,总经理。长户一定牢记总经理您的教诲,为公司鞠躬尽瘁。”

    “公司实在是太大了,以前我在李氏唱片做社长的时候就对这点深有体会;一个公司,上上下下这么多的事,如果全都交给一个人去做的话,那么他就是有三头六臂也忙不过来。你是个有才干的人,好好做,等你有了一定资历跟威望之后,我把整个李氏娱乐都交给你来管理。”

    “长户多谢总经理栽培!”尽管心中有着万分激动,他却仍然不敢抬头直视那个男人。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清楚地明白,自己只不过是李家的一条狗而已;就算有一天做上了李氏娱乐的社长,也还只是一条狗而已。

    既然是狗,就应该在主人的面前表现得谦卑一点,眼睛只能看着自己的脚尖,而不能直视主人的脸。

    李子煌走到了衣帽架旁,伸手抚摸着它,对长户说:“这是你我兄弟之间肚子里的话,出了这扇门,就当什么也没听到过,切莫出去对外人乱传。就像小孩子生日的许愿,说出来了,也就不灵验了。”

    “总经理的话,长户记住了。长户定不会出去乱说的。”他说。

    “记住就好。正如我刚才所说,这家公司实在是太大了,你一个人定是忙不过来,若硬要逞强,到最后也只不过是宵衣旰食,夙夜劳心,疲于奔命。所以,我已经决定了,明天我会给你安排三个副社长,让他们做你的帮手,一个负责管理人事行政,一个管理宣传营销,另外一个则是“第一副社长”,协助你总管公司上下全体资金运作。相信有了这几个人帮你,公司的业绩一定会越来越来好,你也就不用每天都那么伤神、伤身了。”

    听到总经理怎么说,长户心里怎么会不明白,他这是想要架空自己在李氏唱片的社长大权。换种说法就是,他根本信不过自己。或许是信不过自己的忠诚,或许是信不过自己的才能。

    不过既然总经理都这样安排了,自己又还能说什么呢。既然是要给大富大贵人家当狗,就要做好随时有可能和其他的斗犬争宠的准备;斗犬是养来给主人看家护院的,如果因为太受宠爱而忘了自己的身份的话,轻则堕落成一条满身肥膘的宠物狗,严重者更会忘记自己作为一条狗的身份,到主人的碗里抢食。

    长户明白,自己只有沉住得气,慢慢让总经理看到自己的忠诚和才干,得到总经理的信任,才能得到在公司里真正的力,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社长。

    他是一个具有职场野心的商人。对他而言,他的最终目标绝对不止是李氏唱片,又或是李氏娱乐的社长而已。他在心里无数次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他是要成为李氏集团第一副社长,因为只有坐上了那个位置,自己才真正的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长户将会不惜一切;甚至是踩着别人的肩膀和天灵盖,亦或是直接踩着用别人前途跟未来,甚至是生命所堆积而出的阶梯,他也一定要爬上那个宝座不可。

    所以,无论总经理让自己去做,他都毫不犹豫地去做了。就像一条丑陋的比特犬,奔跑着捡回主人丢出的木根,将它衔在嘴里,摇着它那短小的尾巴,仿佛那根木根就如同国王的权杖一般金贵,等待着主人玩累了,便将它据为私有。

    这时,李公子提起办公室里的那一副自己之前“搬家”时遗留下来的衣帽架,对他说:“我今天来,就是专程来取回我遗留在这的私人物品的。不过如果长户社长你告诉我,你很喜欢它的话,那么我也可以忍痛割爱,把它送你。如何,你喜欢它吗?”

    被总经理这么一问,长户竟有些胆怯了:“不不敢”

    “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敢不敢的。喜欢它就是你的了。”

    “总经理既为此物而来,我又怎么好意思让总经理白跑一趟”

    “既然如此,那就让人把它送到大阪,我的总经理室里去吧。我还有点私事要办,就不多在这烦你长户社长了,明天高木小姐会替我送那三位副社长来公司,也不用搞什么接待仪式,一切从简,你在办公室里招待一下他们,然后把工作给他们安排下去就可以了。至于他们的办公室,我会让高木小姐为他们安排,就不用你操心了。”说完,李公子开门离去。

    长户一直送他到了电梯门口,若不是李公子开口叫他回去工作,他估计会一路送到公司大门,把主子爷给送上车为止。

    李公子可不会让他这么做。毕竟自己可还要“私事”要办,怎么能让他一路好像跟屁虫一样跟着自己,坏了自己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