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鸠占鹊巢之谋」

源泉启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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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你现在心情不错,有件事我得跟你提一下。亲爱的,你知道刚才那个tbs的记者在采访的时候都问了我些什么吗?”沙发上,二人相依偎着,左臣玄月一边吃着她自己从商店里买回来的小零食,一边对丈夫说:“明明说好只是接受关于本次案件的采访,可她没的却突然向我问起枪手案的进展。你知道,那件案子一直都是你在负责,我从来没有过多过问,我又哪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可是她居然怪声怪气地说,我们警方有意想要隐瞒公众,不急着抓犯人却总是在做一些封锁新闻和欺骗媒体的事情。这样一个年轻气盛、自以为是的记者,真是叫人火大。亲爱的你说,下次看到她,我该怎么驳她?”

    她刚刚洗好脚,但是却没有急着上床睡觉,而是打开了电视,拉着他一起在沙发上坐着,看起了电视。

    “刚刷完牙就又吃零食,你可真是的。”说完,启仁一把从她的手中抢过她回家的路上在外面买回来的鲷鱼烧。

    好可怜的左臣玄月啊,自己掏钱买的零食,刚咬了两口就被这个洁癖症患者给抢走了。“还给我,还给我嘛!”

    她伸出手,想要抢回自己的食物,但是却顾虑着怕弄伤爱人,所以其实也并没有真的认真去抢,只不过是做做样子,表达一下自己内心的不满和委屈罢了。

    启仁用脚抵着她的肚子,不让她能够扑过去抢到零食。只见他掰下鲷鱼烧的一半,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然后才将它还回了玄月的手中。

    “混蛋居然把馅料最多的部分自己给吃了。啊啊啊!可恶啊!”

    “我都已经吃进嘴里了,你还想怎么样啊。”他一边咀嚼着,一边说道。

    “我不管,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冰箱里有红豆和面粉,要么你重新做一份补偿给我,要么你就把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咕噜不好意思,咽下去了。”

    “没关系,快去给我重新做一份就好了。如果你不去的话,我就要用家乡话骂你了哦。”

    “你烦不烦啊,快点看完这一集睡觉了,还吃?你是真不怕吃成个西伯利亚大婶,然后我不要你了吗。”

    “等等,有点不对啊。我们刚才不是在讨论记者的话题吗,亲爱的,你不想回答就不要回答,干嘛总是要找着点机会就一定把原本聊的好好的话题给带偏过去呢。你这坏习惯得改呀。”

    启仁轻轻一笑,道:“那好吧,我现在就给你来分析解答一下吧。对于你适才问起我的事情,我给你的建议是忍。忍忍吧,人活在这世上谁又不是在忍耐中度过余生的呢,倘若真是要什么事都由着性子来,那肯定会惹得一团糟。就像你也不能每次不爽的时候都去找个什么人揍一顿发泄情绪吧?不过是一个小记者嘛,跟她一般见识个什么劲。有些文人嘛,骨子里是矫情了一些,什么有的没的事情都喜欢妄加揣测,然后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断,去得出一个并不那么真实,但是自己却确信不疑的答案。然后再怀着这一份答案,去向别人提问,希望从别人那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而不是相对真实的回答。这样的文人去做记者是很可怕的。在我看来,记者心中不应该事先就怀着一份答案,而希望去印证这个答案,哪怕别人给了她一个不那么尽如人意的回答,却还是固执己见;真正负责任的记者的心里怀着的应该是一份对未知事物的求知欲,和对问题的疑问,从而希望得到问题的解答。你看现在有的文人,尤其是那些写的家伙们,在现实生活中不如意,就在里去找寻一种虚幻的愉悦感。那种愉悦感说白了其实是由一种极大反差所带来的,在现实中,他们被别人所掌控,而在文学作品中,他们才终于找到了掌控别人命运的快感。如此,能不感觉到愉悦么?呵,说句玩笑话罢,不偷不抢不违法,自己一个人去异世界找找乐子并不是什么应该受到鄙视的事情。不过对于那些心中充满了仇恨,行尸走肉一般的文人们来说,他们总是喜欢在字里行间处处含沙射影、借古讽今,造谣生事。对这些家伙们来说,则真是应该被抓起来好好关上几天班房了。”

    玄月:“稍微听懂了一点。意思就是叫我不要跟她一般见识咯?”

    启仁:“我只管发表意见,怎么去理解是你自己的事,我不是老师,没有责任和义务要去跟谁解释一遍我刚才话中的大义。”

    玄月:“不愧是我的老公,真有男子气概。可是我有一点不解,嗯,之前在医院走廊上你跟我说回家之后要向我告知一些事情。可为什么回家都快两个小时了,我们两个都洗好了澡,还抽空做了那种事情你为什么还不告诉我呢?”

    “啊西”启仁一拍脑门,道,“瞧我这记性,我他妈居然给忘了。”

    “现在我提醒你,你是不是应该就想起来了?想起来了的话,就快点告诉我吧?”

    “不着急,那个你会唱演歌么?我突然好想看人给我表演一段,呐,姐姐,给我唱一段吧?”

    “不要想到一出是一出好不好”左臣玄月无奈地扶住了额头,说,“再说了唱演歌是要穿上和服才有那种感觉的,而且现在都这么晚了,会被邻居投诉噪音扰民的吧?另外我也很困了快点把要说的事情说了,然后一起去睡觉了吧?”尽管玄月很不情愿,可是她还是尽量试着对身旁的这个男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希望他能够打消那无理的请求。

    启仁:“和服么,我房间的衣柜里就有一件女式的啊,买回来以后一直放在包装盒里都还没取出来过呢。你想穿就拿去穿吧。”

    玄月:“你什么时候买了一件和服放在家里!我怎么不知道?而且还是女式的,难道你这个家伙有女装癖么!?”

    启仁:“布料是买的,但是衣服是我每天自己抽空做出来的。原本是想在向你求婚的那天送给你做聘礼,不过我对自己的手艺并不是很自信,心想如果把一件残次品作为订婚时的聘礼送给自己的未婚妻的话,实在是太丢脸了,所以就用之前装在之前装布料的盒子里一直藏起来了。”

    玄月:“虽然我并不是很相信你临时编出来的瞎话,不过既然是你亲手做了,送给我我就收下好了。快把它取出来给我看看吧,我真想要现在就换上呢。”

    启仁:“衣柜左边,我那件白色卫衣的下面的盒子里就是,看着合适就在里面换好了再出来吧。”

    玄月:“真有些期待。呐,可以告诉我那是有着几种颜色搭配的和服么?”

    启仁:“我记得好像有白色,蓝色,黄色,好像还有紫色。我只记得这么多了。”

    玄月:“你到底在衣柜里放了多久了,还是自己亲手做的衣服呢,连用了几种配色都快说不清楚了。”

    启仁:“我这人一向很健忘,这一点你是了解的。兴许明天一觉起来,我连柜子里有放这那么一件和服的事情都能够给忘掉了。”

    玄月:“我脑子里忽然想起了一个词,叫做鸠占鹊巢,还挺应景的。虽然我没有想到昨天你会突然呵,不过今天我终于想明白了,那看似突然的变故,实则是一件偶然发生的必然事件。就算昨天没有发生,未来也早晚有一天会发生。”

    启仁:“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你要换衣服就快去换衣服,要睡觉就自己先去睡觉,别在这磨磨蹭蹭的好吗。”

    玄月:“好啦,就知道你最没耐心了,我这就去给殿下换和服,然后来为殿下表演一首演歌,让你开心,这样总行了吧?”

    启仁:“还不去!”

    他实在是有些等得不耐烦了,随手拿起旁边的旧报纸,揉成团就朝她丢了过去。

    “这么近都没扔着,真是个傻瓜。”她轻松的躲开了朝自己飞来的纸团,在启仁再拿什么东西丢自己之前,站起身逃进了他的卧房里,关上了房门。

    “这个月亮妖女,真是让人火大。一会非得再好好教训教训她不可。”

    所谓演歌,其实就是日本特有的一种歌曲,它可以被理解成日本的经典老歌,但又并不是所以的经典老歌都是演歌。它是综合江户时代日本民俗艺人的唱腔风格,融入日本各地民族情调的歌曲。是日本古典艺能与现代流行音乐的过渡,以民俗民风、感情琐事为颂词的歌曲。曲调悠长婉转多变,犹如人的心结,多是抒发成年人内心忧愁的歌曲。早期以一人边演奏边唱,另一人表演为撮合,后来演变成独唱也可。

    这小子得亏是说想听演歌,如果他想看艺伎表演的话,那左臣玄月还还得把脸和脖子给涂上厚厚的粉底来为他表演不可。那对她来说,是绝对不能够接受的无理请求,她非得让这位泰宫启仁亲王尝尝看正宗的古泰拳的滋味不可。不过如果仅仅是想听演歌的话,她倒是可以为了心爱之人而穿上和服,用心演唱一曲的。不过艺伎就绝对不行!那是她的底线,她绝对不能接受将自己的脸涂抹成一副类似于小丑的模样!

    “亲爱的,我换好衣服了。”

    人未出而声先至,她们女人就喜欢这样,明明还没全部准备好,却就是要先喊你一声,让你的注意力转移到她们身上来,然后又再慢吞吞的准备好,最后才从房间里换好衣服出来。

    一分钟过去了,她还没有从卧房里出来,却又朝着客厅里的启仁喊了一声:“亲爱的,我要出来了。”

    然而又过去了一分钟,却还是不见她开门走出。这个女人到底是对自己身上哪里不满意啊,启仁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到,她可别待会突然犯困,直接接着倒我床上睡着了,我还像个傻瓜一样在沙发上傻傻地等着。

    “喂喂喂,你到底换好了衣服准备好要出来了没有,别总让我傻等着啊。”他用一种类似于开玩笑的语气对她说。

    “好啦好啦,”她一边说,一边开门走了出来。“当当当当,怎么样?本小姐这身打扮还算过得去吧?”她笑着走到电视机前,一甩袖,对着他原地转了几个圈,向他三百六十度展示着自己穿上这件和服后的美丽与曼妙。

    如此佳人,真可谓是绝代娉婷也。

    不过启殿下似乎有些太过“直”了一些,他一边摸着眉,一边说:“行行行,好看好看,不过你能不能别搁那转圈圈了,我现在头忽然被你转的有点晕。”

    话刚说完,启仁突然注意到了她左右手里分别拿着的两样东西:“欸,这不是我的扇子,还有我的剑吗。你拿我扇子就算了,没事动我放在床头的宝剑干什么,那可是用来驱邪镇宅的。”

    “别唬人了,上次我还看你用它练太极剑来着呢。”

    “谁告诉你说镇宅的剑就不能用来练太极,练太极的剑就不能用来镇咳咳,还说我喜欢把话题带偏,我都差点给你把我带偏了。别废话,剑还我,你快唱歌吧。”

    “那剑可以换你,剑鞘留给我耍耍帅,衬衬行头好不好?好不好嘛,亲爱的。”

    “真是拿你没办法,好吧好吧,就依你,鞘你留着玩,把剑还我吧。”

    左臣玄月将剑鞘插在了腰间,把剑递还给了丈夫,打开扇面,问到:“亲爱的不是想要听演歌么,现在就请点歌吧?”

    “点歌么”启仁咬了咬手指,说,“北国之春?”

    “抱歉,不会”

    “血疑的主题曲会唱么?”

    “血疑的主题是?”

    “谢谢你,亲爱的。”

    “抱歉也不会。”

    “雪中花你总该会唱了吧?”

    “哦!雪中花啊!”

    “你会?”

    “不会”

    “不会你激动个什么劲啊。一个人的酒会唱?”

    “不会”

    “濑户的新娘?”

    “不会。”

    “爱人啊?”

    “不会。”

    “啊西同期之樱会唱吗?维新之歌会唱吗?君之代你会唱吗!”

    “不会。”

    “吃饭你会吗?”启仁强忍着怒火,咬牙切齿地问道。

    “不会欸?你什么意思?!”

    “什么叫我什么意思,你这也不会唱那也不会唱,那我还点什么歌啊。点来点去合着你就没有一首会唱的是把。”

    “谁说我一首都不会,”她还有些委屈起来了,“我明明就会唱鳰湖。”

    “好好好!”启仁实在是有些不耐烦了,“就唱鳰湖,快点的吧。”

    片刻之后,

    听着她的演歌独唱,启仁的心情也慢慢平静了下来。他说:“故事很长,我长话短说,首先我先说一下今天下午的事情。今天下午呢,我去火车站接了个人,虽然你没见过,但是应该听我说起过,那个人就是高松宫纯子女王。”

    “然后呢?”

    “我说我的,你接着唱,不要突然停下来啊!真是的情绪都让你打断了。警告你不要对我说抱歉,好好唱你的歌就是对我最好的道歉,快唱!”

    “所以啊,刚刚我提到这个纯子女王呢,你是知道的,她是我叔公家的小孙女,也就是我的一个说远不远,说近又不是很久的亲戚。皇室惯例你是知道的,在父王之前啊,皇室男子都是选择旁系皇族或者贵族的女子联姻娶亲的。所以呢,她的身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比较高贵的,现在她就暂时住在我横滨的别墅里,和那个宫内厅派给我的女管家暂时住在一起。我是这样想的,我作为源的生命即将走向尽头,而我如果作为泰宫殿下想要迎娶你这位特工出身的平民王妃,却又实在有些难度。呵,不过之前你说的那个成语,鸠占鹊巢,它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所以我想,我们是否可以”

    “我懂了,你想要干坏事是么?”她笑着说。

    启仁扭了扭脖子,道:“只有平民,才不被准许做坏事。我,可以做,你,也可以做。”

    玄月:“我难道不是平民么?”

    启仁:“平民?不,你是我的妻子,是泰宫亲王妃殿下呀。”

    玄月:“现在你终于承认,我是你手中最锋利的宝剑了么。我还记得新年夜是谁对我说,要用一生去珍惜那个女人,那个时候我真以为,我此生已无法击败她,从你的心中把她给拿出来了呢。那一夜,我真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我从没这么失败过。我甚至想过要呵呵不过现在似乎没有那个必要了。”

    “说话说全,想要请教就说想要请教,为什么非得说的那么慎人呢。”

    “呵被你给拆穿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