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至高无上」

源泉启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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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和六十年,公元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要到了,这一天是西方的圣诞节,同时也是这位迄今为止东瀛历史上在位最久的皇帝于六十年前登基的日子,是他登基满六十,跨六十一年的大庆。五年一小,十大一大,正当民间自发地张灯结彩,颂圣祈福的时候,宫里却静悄悄的,丝毫没有大庆的迹象。

    上至皇帝本人,下至内阁诸大臣,都遵守着自从昭和三十年便开始执行的皇室所需,一切从简,杜绝奢华的上喻。

    而在禁宫之中,一辆专程为皇帝西巡关西而准备六驾马车已经打造完成。皇帝将乘坐此御辇,在近卫师团的一路护送下,巡幸关西诸地,直至高丽京城府。像这样宏伟的御辇,近十几年里只有上次在昭和四十五年皇帝东巡北海道时,天下的百姓才有幸见过一次。

    按理说天上有专机,地上有专列,皇帝完全没有必要乘坐早已与时代落伍的铁轮马车。可是这,便正是一个皇帝的威仪所在;坐着飞机在天上,又或是铁轨上的专列,哪里比在公路上行驶着这辆御辇,被御林军护卫着,接受公路两旁的臣民的跪拜,更加气派威风的了呢。

    1985年12月26日上午,于昨日接受并亲阅了文武递上的,写有吾皇万岁、又或是山河永驻这样献忠心,表孝心的贺表以后——在这天,皇帝的御辇终于从西宫门出发,前往那阔别数百年的关西,千年的古都。

    这是昭和皇帝一生中第六次,也是他最后一次大规模出巡;皇太子监国,皇孙启仁随侍,在绵绵地细雪之中,这位八十四岁的老皇帝,感觉到了自己就如同的四季的冬,正在逐渐走向人生的终点

    望着身旁那正值青春年少,一头乌发,几个月前刚过完十九岁生日的启仁皇孙,他不禁有些羡慕。启仁,这个二十不到年轻人,已然是生得俊朗无比,才气纵横,他长得一点也不像他的父亲,更不像祖父昭和皇帝,如此俊美而又才华纵横的他,真不知道像谁。‘大概是像他的母妃吧’,这句话,便是皇帝心里的答案,除此以外,实在没有别的可能性了。看起来,当年允许太子选择平民为妃,还算得上是一个较为正确的选择。

    虽说这是巡幸所乘坐的是马车,但是早已上了年纪的皇帝也不可能再承受这样长途跋涉的旅途颠簸了,所以,所谓的天子御辇,仅仅只是走个过场罢了。皇帝的西巡路线,最终制定好的方案是沿着沿海,先出东京入神奈川;再依次进入静冈、爱知、三重、和歌山。抵达关西首府大阪后,再入京都祭拜太祖神武皇帝,而后转行兵库,经兵库入冈山,再至广岛、山口、福冈、佐贺、长崎,最后走海路,北上高丽,以京城府作为西巡的最后终点。

    期间,天子御辇只会在皇帝抵达每一个大城市时,才会出现在平稳的公路上。除此以外的时候,御辇皆被御林军看护在飞龙号的甲板上,由绣着九条栩栩如生金龙的明黄色的丝布遮掩并覆盖着,任何人都不得靠近。而皇帝,则乘坐着皇室专用的防弹防爆的高级轿车,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即使皇帝不在御辇之中,但甲板上的官兵见御辇便如同见到皇帝一般,每天皆要恭敬地朝着那空物一人的御辇,行跪拜大礼。而他们却从来不会觉得有任何的反感,相反还认为能够亲眼见到皇帝的御辇,便是此生的荣幸了。在东瀛,这位至高无上的皇帝,便是他们的现世真神。

    人们可以对大臣不满,但对天子,必须要心存无限的忠诚,和最崇高的敬畏。倘若不然,便不配作为皇帝的子民,更不配作为一个东瀛人了。

    “横滨,这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工作过的地方。”用手挑开车窗帘布的一角,望着窗外那一排排的,整齐列队,朝着御辇跪拜的人群,启仁不禁在心里这样想到,“上次来时,我是客人,这次,便是主人了。”

    按照计划,今天御辇会在近卫师团的护送下一直沿着公路行驶到藤泽市内,届时皇帝会在藤泽市长的官邸下榻,只住一晚,第二天便要搭乘皇室专列,前往下一个目的地——静冈县。

    皇帝的御辇驶入了藤泽市,公路两旁的人全都毕恭毕敬地跪在路边,他们只能,也只敢低着头,看着地面。

    皇帝,是他们没有资格窥视的真神。

    和在横滨与镰仓不同的是,这次启仁没有用手挑开车帘,而是安静地坐着,看着手中的古书。似乎他对曾经发生在城市的事情,和在城市中居住的她,早已没有半点留恋。

    这对她来说实在残忍,因为谎言本是就是残忍的,更何况是被精心计划,完美制造出的谎言。那样的谎言,便更加令人心碎了。

    虽然那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了,但是每每想起,在脑海中,却还是那么清晰,一切就好像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直到今天,她都不知道,令她伤心难过,悲痛欲绝的,其实只是一个谎言

    可笑的同时,也很可悲。曾经那么深爱着的他,在离开以前,居然一句分手的话也没有说,便永远地,在自己的世界里消失不见了。

    人生如梦,梦醒,却已恍如隔世般遥远。“我想要和你作为平凡人生活”,这句话他在说的时候,是真心的,是没有半点犹豫的,然而当时他却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我需要跟你在一起,就必须舍弃启仁的身份,作为一个最普通最平凡的男人而活着;然而对你来说,你不希望任何人为了自己而舍弃他原本拥有着的一切,因为你,总是无法自私地去为自己的利益、或是得失而操心。

    真可惜,这样一个善良的女子,却偏偏遇见了一个最多情,而又最绝情;最暖心,而又最能狠的下心来的男人。

    如此,便就无法不伤心难过了。

    一个月之后。京之郊。

    皇帝高坐御辇之内闭目沉思,随行千军万马,皇旗高扬,旌幡蔽日,军士的橡胶底小牛皮靴在每前进一步时都铿锵作响,一路马啸伴长鸣,处处彰显着这位东瀛最高统帅的无上尊严。

    虽然年逾耄耋,近来头发又添几缕花白,说得上半截身子都埋进土的人了,可身上却依然散发着虎狼之志,鹰枭野心;高挺的鹰钩鼻,浓郁的剑凤眉,短须黑脸,唯一缺点是微矮的身形,可是他身披平安时代的皇帝朝服,头戴冠冕,可谓是有一代天骄风范,这充分的弥补了在身高上的不足。

    在车驾两旁高头大马上,各立一军士,那两员军士面相凶狠,杀气腾腾,一身横肉,当真是两员虎将也。且不说上阵杀敌,有他们在旁边护卫着,挡子弹也能挡得比别人快一些。

    御辇内,皇帝睁开双眼,一对黑瞳好似那北海蛟龙,帝者霸气显露无遗;他微微抖了抖嘴角,发出低沉深稳的声音说道:“车驾止行。传泰宫启仁亲王驾前听宣。”

    语罢,天子车列缓缓停下,不一会,一白马银袍青年策马从前军行来中军,到了车驾一旁翻身下马,将皮鞭丢给随从,跪在车旁,报上了自己的官职名讳,惶恐的等候着皇帝示下王令。

    皇帝抬手撩了撩嘴角黑须,不怒自威,英气逼人,眼眸一瞥便仿佛有寒气外渗,像要杀人一般。

    启仁顿时是背冒冷汗。他惊恐的眨了几下眼,跪在地上低着头不敢看多看一眼,大气也不敢喘一口,静静的等候着皇帝发话。他对表情的把控,真是炉火纯青。

    皇帝慢慢合上眼,深沉的“嗯”了一声,表示自己已知道他来了。

    皇帝问道:“此地距京,还有多少路程。”

    “此地乃是京畿之郊的山林之中,距城区还有十里。”

    “好,朕令你率前军先行开拔,领军两万,先入京城,维持内外秩序。令太子领皇宫亲贵于城门候迎皇驾。”

    “是!孙儿这就领军开拔。”

    “嗯,大军开拔,途径乡村之时不要扰民,更不要纵马毁农。”

    “谨遵皇爷爷教诲,孙儿记下了。”

    “去吧,去吧”

    在爱知县的名古屋时,启仁还与皇帝同车侍驾,可不知为何,一进关西地面,皇帝便找来了一匹高头御马,与平安时代皇族的服饰让自己换上,并派往前军,于最前方为皇辇开路,并代行天家威仪,向沿路百姓展示皇室的风采。

    周围的建筑物里早已被当地警察进驻,绝不可能给任何仇视皇室的枪手以可乘之机。而在天上,也有专门护卫着皇室的武装直升飞机,保护着空中的安全。

    启仁亲王乘马为皇帝开路的这一安排,是绝对安全的。

    这匹御马说老实话实在是太烈了一点,而且还挺认生,启仁拉过缰绳,一只脚刚踩上马蹬的时候,它便跟自己在原地转起了圈圈,还想来咬启殿下拉住缰绳的手。启仁文弱,虽说是皇宫中的不传之秘,但是有经验的军士们打从第一眼看到小王爷从御辇上下来时,便看出他不是个尚武之人了。这样的一匹御马,小王爷别说驯服它,就是骑上它也难啊,保不准一会再从马背上摔下来,那可是个大笑话了;虽说是个大笑话,可是倘若真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在场的军士们可就笑不出来了,要是小王爷摔个好歹,他们回去以后可全都得吃不了兜着走。所以,他们可都在旁边护卫着呢,一旦情况不对,就会全部拥上前去,或是扑过去给落马的小王爷当肉垫,又或是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王爷不被马蹄所踩踏。虽说被马蹄子踏一脚非死即伤,但那也是争破头也要抢到的护驾之功啊。若能护得皇室周全,则不光是自身的大功,亦是家族满门的荣耀。

    “好烈的马儿,你越反抗,本王今天还就非要骑上你不可。看是你犟还是我犟,咱俩今天就来斗斗看。”

    启仁用力拉着缰绳,控制着马头的转动,他可远不像表明看上去那般文弱,放眼关东,也唯有被称为人间杀器的王牌特工左臣玄月可以和自己过两招了。自己连左臣玄月那傲气冲天的凰鸟都能驯服,还怕了这区区一匹御马不成?

    说来,倘若自己真的骑不上去,又或是被这头畜牲把自己给摔了下来,虽说不会遭到军士们的嘲笑,因为他们不敢;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难免是有些丢脸,这脸要是丢了,以后自己还怎么混。

    “不行,本王怎么可以在这些黔首面前丢了我堂堂亲王殿下脸面。绝对不允许发生那样的事情!”想到这,启仁心一狠,也不再装什么文弱书生了,他卯足了劲,猛地用胳膊肘往马腰子上一撞,用力一拽缰绳,脚一踩蹬,便翻身上了马背。想来小王爷可能是心情不大好,你说这上马就上马嘛,没的撞别个一下作甚,这下子可把这匹给惹急了吧——

    那匹御马被启仁一激,怎可就此罢休,它嘶鸣着,前后脚蹄一下一下跳起地从地上弹起,又重重地落下,发出踏踏踏的落地声,像是拼了命似的,要把背上这野蛮无礼的小子给甩飞出去似的。

    一旁军士们这时可慌了神,要知道这匹御马凶起来,那可是三五个军士都拉它不住的。天哪,要是启王爷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全都得去戴围巾、吃花生米。

    “死畜牲,惹急了我两拳头朝你脑袋上招呼,看你到时候还能不能活。”此人腿功实在强劲,任那马儿拼了命似的想要甩脱自己,却就是拿自己无可奈何。说来也奇,那御马好像是听懂了启殿下在它耳边的悄悄话一样,顿时竟安静了下来。

    正当启仁沾沾自喜的时候,这马儿却一下子倒在了地上,要不是自己反应时间,一只脚可就要被它压在身下了。

    它躺在地上,像是闹罢工一样,打起了滚来。可就启仁对医学的知识来看,这匹御马并无什么病痛,可是却无论自己怎么拉它,就是不起来,确实是烈得很啊。不光烈,还很会撒娇。简直就像那左臣玄月一样嘛。

    “再不起来,今天晚上本王就把你烤了打牙祭。”说完,启仁猛地拉了一下缰绳。而那马儿,竟在启仁这一拉之下,自行站起来了。“呵,真有意思。”说完,启仁翻身上了马,开始了他为期长达数月的先锋官之职。

    后世文献详细地记载了这次西巡关西地方三重县之行的盛况——

    当时还是亲王的乾圣皇帝策马来到军阵的最前列,威风凛凛,气宇轩昂,千年以来,皇室从来没有任何一位亲王像他一样:从外表看去,已是英气逼人。他作为队列先锋官,代皇帝施天家威仪予万民,他的确出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在民众的眼中,他如同被彩光普照般明亮耀眼。对于军士们来说,仿佛他就是近卫师团的师团长官;对于他自己来说,仿佛他已然东瀛未来最佳的皇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