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定海神针(第二章)

孤鸿寡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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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底。

    叶枫有惊无险的出来了,封校还在继续,沈裕几个为了庆祝叶枫能够出来,晚上特意买了很多花生米之类的零食回来,甚至还有几瓶易拉罐啤酒。

    封校的这一段时间,302宿舍几个人闲的都快长毛了,尤其是林锐和王小强,这两个都属于在校外待野了的,一下子把他们关在学校,他们哪里受得了?

    叶枫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想洗一个澡,到卫生间一看,门后面的插销居然坏了,叶枫洗不下去了,回来问外面吃零食喝酒的几个,这卫生间的门怎么回事。

    王浩说不怪我,要问你问林锐,他干的好事。

    沈裕也悄悄指向了林锐。

    林锐则跟没事人一样,指向了趴在上铺的王小强。

    叶枫一回来的时候,就看出来王小强在生闷气,喊他下来吃零食喝酒,他也不下来,再看林锐的样子,就知道又是他招惹的王小强。

    不由得看着他问道:“这都快毕业了,你怎么又招惹我们强哥啊。”

    林锐一脸无辜,这特么不能怪我啊,这封校王小强出不去了,老时不时的多厕所里打手枪,个把小时不出来,有次差点把我急的拉裤裆去,索性我就把插销给敲了,让他再以后锁门。

    王浩在一旁忍着笑说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林锐这家伙就是故意趁我们强哥在里面锻炼手臂肌肉正激烈的时候,突然间踹门进去的,把我们强哥吓的一激灵,猛拉拉链,老二皮给绞进去了,都出血了。

    叶枫是有点服了。

    沈裕扔了一个花生米到嘴里,在一旁笑着说,这两个人就是冤家,只要在宿舍,就得斗鸡似的,隔三差五斗一下。

    “你就别恶心我了,我跟他是冤家,还不如要我去死,我有我家艳儿多好啊。”

    林锐翻了个白眼,然后吧唧了一下嘴,感叹说:“可惜了,我的金箍棒已经快大半个月没磨一磨了,还真挺想的。”

    沈裕恶寒:“你丫就是一个地痞流氓,说话粗俗的很。”

    林锐不乐意了:“你家陈青茵不给你吃肉,总不能让我也看着吧?有奶不喝多浪费?等你以后知道温柔乡的滋味,你就知道上瘾了。”

    王浩也感叹说:“确实啊,唉,太难了,吃惯了肉,一下子吃素,太难受了,可惜我要等毕业去了燕京才有肉吃。”

    叶枫没好气的说道:“你快别说了,我差点被你连累惨了,当初就不应该让你去吃饭跟王娜认识。”

    王浩说道:“我也没办法啊,那生活是这样的嘛,总要现实一点,靠理想也填不饱肚子,当初我对徐雯痴心一片,她怎么对我的?老大现在冒着危险进隔离楼,不也是为了想在政审时加一波印象分吗?”

    “这你还真不能说老大。”沈裕站出来说了一句公道话:“李兵最起码大学四年,一朵花没摘过啊,人家是真强人,三年磨一剑。”

    “你别听他们的,有花堪折直须折 莫待无花空折枝,你不折,别人也得折,先下手为强就对了,我是没有白富美看上我,我要有的话,我也得从了,到时候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林锐站队王浩,兴致勃勃对他说道:“说真的,我听人讲说燕京有些会所都有外国洋妞,俄罗斯大洋马的,到时候我去燕京玩,你可别忘了带兄弟去体验体验呀。”

    王浩说:“你不有女朋友了吗?”

    林锐挤眉弄眼说道:“那不一样啊,我还没尝试过大洋马呢,我听网吧一个人说过,那大洋马的腰特别给力,往身上一骑,哇,那一前一后就跟小马达似的。”

    这时,刚刚从隔离楼收完体温计的李兵回来了,听到林锐说的话,笑呵呵打趣:“你就别拿你的牙签去搅动人家的水缸了。”

    林锐嘿嘿笑道:“不试试怎么知道?再说了,实在不行,我可以旋转啊,金箍棒没大海宽吧?往海底一杵,不也是天翻地覆,波涛汹涌?”

    李兵坐了下来,拿了一瓶啤,然后对王浩说:“12月底国考我要是能入选的话,应该也会在燕京,到时候我们多走动走动。”

    “行,没说的,到燕京再联系好了。”

    王浩点头,拿起啤酒跟李兵碰了一个。

    下面几个人聊的热火朝天的,聊的最多的就是女人,王小强在上铺听的是心里痒痒的,也想下去参与话题,对于什么大洋马,看过那么多电影的他最有发言权,但是想到林锐让他丢了那么大的人,他忍住了,心里哼了一声,林锐要是不跟我道歉的话,我是肯定不会下去。

    “强哥,下来吃点东西咧,还有鸡腿什么的。”这时叶枫觉得大家一起吃东西聊天,就王小强一个人在那生闷气也不太好,都大学最后一个学期了,大家能处处还是处处,便叫王小强下来。

    同时,叶枫还给了林锐一个眼神,让他不要再刺激王小强了。

    王小强是左右为难,又想下去,又觉得台阶还不够。

    叶枫又叫了一声:“强哥你干嘛呢,还要我去请你啊。”

    “刚才我睡着哩,才听见。”

    这时王小强才从上铺爬起来,故意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然后从上铺下来了,扭扭捏捏的坐在了叶枫的旁边,二话不说,先拿肉吃。

    据说封校还要持续一段时间。

    现在东城大学里唯一的娱乐活动除了去人工湖约会,就是去操场踢足球和打篮球了,沈裕几个都是打篮球的忠实爱好者。

    一大早起来便约着去操场上打篮球,但是篮筐就那么几个,学校那么多人,谁占着算谁的,沈裕几个刚到的时候,本来是有一个空着的,接着一个篮球从他们身后砸了过来,砸到篮筐上。

    是郑恺他们,一趟七个人,过来说他们球先碰到篮筐上的,球场得先给他们用。

    自从大三的时候,沈裕和郑恺当面闹过一次矛盾之后,这两个人都是暗地里较劲,车也互相砸过了,也都进过派出所。

    郑恺他们几个都人高马大的,按道理占据优势。

    但是这次有个例外,那就是平时从来都在宿舍里学习资料的李兵出来了,用他的话就是,该学的都已经学了剩下的就是看机缘了。

    不临时抱佛脚的典型。

    大四一届,没几个不知道李兵的武力值的,加上闹大了也不太好,郑恺他们倒也挺克制的,然后就三对三,争夺场地归属,最后以李兵的大展神威赢得胜利而告终。

    关键是李兵这家伙看着不说话,爆发起来太猛了,骨架大,手掌大,那双臂展开跟遮天蔽日似的,内线一卡位,没人顶的动他。

    等他去顶别人的时候,就又成了巴克利了,顶的别人接连后退。

    叶枫没上场,一直在看,算是瞧出味道来了,李兵这种人就是平时用不着,一到关键时候顶上去就能管用的人,他要是国考不过倒也罢了,要是过了的话,估计在岗位上沉默个几年,说不定就得爆发,然后一路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