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糯米饭,刚子醒

葫芦蓁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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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叶小姐,刚…刚…刚子他没事吧?”

    范明颤颤巍巍地走进房间,看着桌下那熟悉的身影,声音害怕中略沉重。

    “叶姐姐,什么叫尸化?”

    农樱也走了进来,她好奇地看了看桌子下隐藏的身影,对这个新词很陌生。

    “的确和厉害粽子接触过,尸化就是说他正在被粽子的阴煞之气同化中”

    叶蓁的解释让范明面色大变!

    “叶小姐!你是说,是说,刚子要变成粽子了?!”

    “简单来说,是这样没错”

    叶蓁踢了踢桌脚,藏在桌下的刚子就缩的更远了些。

    “叶小姐,我求求您,求求您救救刚子吧!我们认识十多年,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变成粽子!叶小姐,您大发慈悲,求您了!”

    范明虽然也恐惧,但情义最终还是占了上风。

    他“噗通”一声跪在叶蓁面前,言辞恳切。

    农樱站在叶蓁身后,看看刚子又看看范明,无奈地撇撇嘴。

    “我可以救他”

    叶蓁伸手把桌下的刚子拉了出来。

    他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智,不然也不会躲藏起来,不过刚子现在的模样也着实有些吓人,面色青紫,双眼暴突,肢体僵硬。

    “咻——”

    璀璨的流光自叶蓁指尖划出,落在了刚子的额头上。

    “呃——”

    刚子整个人僵硬地倒在地上,双目圆睁,没了动静。

    “这…叶小姐,刚子这是怎么了?他没事吧?”

    范明大惊失色,却又不敢靠近已经不像人类的刚子。

    “我现在需要糯米,赤豆和厨房”

    没有给范明解惑的意思,叶蓁径直走出房间。

    对于尸化的人,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糯米饭。

    “喂?范老板,听到没,我姐姐要糯米赤豆和厨房!”

    见范明还愣愣地看着刚子,农樱翻了个白眼。

    “哦哦!好的好的,我马上就去准备!”

    ——

    在Z省水乡,有冬至之夜全家欢聚一堂共吃赤豆糯米饭的习俗。

    相传,有一位叫共工氏的人,他的儿子不成才,作恶多端,死在冬至这一天,死后变成厉鬼,继续残害百姓。

    但是,这个厉鬼最怕赤豆,于是就有了赤豆饭趋避鬼怪,防灾祛病的说法。

    不过糯米和红豆确实有祛邪的作用。

    叶蓁就准备做些赤豆糯米饭,不仅可以让刚子复原,也可以算作午饭。

    把赤豆放入沸水锅内,煮至八成熟时捞出。

    另外将糯米淘洗干净,用煮过赤豆的汤浸泡。

    半个小时之后,把糯米和赤豆搅拌均匀,上笼屉蒸四十分钟,就可以食用了。

    赤豆属豆科。

    据《本草纲目》记载:“赤小豆逐津液,利小便,消水通气而健脾胃。”

    赤豆糯米饭,饭色红润,具有赤豆的香气,营养丰富,有增食欲的功效。

    “叶姐姐,好香啊!”

    端着颜色极为漂亮的糯米饭,农樱满目陶醉。

    “没想到叶小姐还有一手好厨艺”

    范明也有些吃惊。

    他没想到这个容貌如此漂亮的女孩子居然还会做饭,现在这个社会,能做出一顿饭的女人已经不多。

    “哝,把这一碗饭灌给刚子”

    把赤豆糯米饭递给范明,叶蓁淡声道。

    “这…刚子吃了这碗饭就好了?”

    端着饭,范明嘴角抽了抽。

    他以为叶蓁做饭是因为饿了,心里直犯嘀咕。

    察觉到叶蓁的视线,范明赶忙上楼去给刚子喂饭了。

    说真的,就这么个年纪轻轻的姑娘,那目光威慑力可不一般,明明看上去是清清淡淡没什么杀伤力,但一对视,瞬间压力就来了。

    糯米饭很有嚼头,农樱在一旁吃得津津有味。

    司缪玉眸微眯,银白色的身躯动了动。

    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叶蓁秒懂。

    又开始了保姆似得生活,给司缪一口一口喂着饭。

    “我的天,叶姐姐,你是要把它宠上天吧?作为宠物,有得吃就不错了,还要用喂得,是有多金贵,矫情!”

    农樱看不过眼了,冷哼了一声。

    虽然长得漂亮,但不让她碰,那她就要记仇!

    “我挺喜欢它的”

    叶蓁倒是不介意,唇角微勾,露出清淡的笑。

    说这话时,还伸手摸了摸司缪细密有致的鳞片。

    喜欢?

    玉色的眸微动,尾尖轻轻颤了颤。

    农樱咕哝着狠狠塞了一嘴饭,没再说什么。

    “叶小姐,叶小姐!刚子能吃饭了!他清醒了!”

    这时,二楼传来范明惊喜的声音。

    等叶蓁和农樱上楼,就看到了坐在床边的刚子。

    他已经恢复了本来面目,相貌很普通,看着却很舒服。

    “谢谢你,叶小姐,如果不是你,恐怕我也就交代在这了!”

    见到叶蓁,刚子立马起身道谢。

    看他的模样,想来刚刚范明已经和他解释过了。

    “不客气,我是有要求的”

    叶蓁神情很淡,坐在了椅子上。

    “您说!我刚子别的本事没有,就盗墓发丘有一手”

    刚子倒也干脆,并没有以自己的职业为耻,反而与有荣焉般。

    叶蓁眯了眯眼,这刚子倒是个有趣的人。

    “我最近有些事要忙,待过了这段时间,我希望你带我去古墓”

    清冽的女声,给炎热的夏日带来一丝清凉之意。

    闻言,刚子并没有很快答应下来,神色间有些为难。

    “喂!你别不识好人心,刚刚要不是我叶姐姐救得你,你早变成鬼了!”

    农樱不乐意了,上前两步,满脸不悦。

    “不,不是的!我不是不愿意带你们去,只是…”

    刚子急忙摆摆手,生怕被误会似得。

    “只是什么!”

    在农樱看来,刚子就是在推脱,言辞间也有些咄咄逼人。

    “不瞒你们说,我遇见的粽子就是在那个古墓,当初去捞了一批货全都送到了这里,那还只是在最外门,前几天又去了一趟,回来就变成了这副模样,跟我去的兄弟,只回来两个,那个地方太邪乎!”

    提起这段话,刚子的表情也有些难看。

    他做这一行已经很多年了,还是头一次遇见如此邪门的墓。

    遇见粽子是遇见了,但他分明没有被咬,为什么还差点儿去了一条命?

    “叶姐姐…”

    听到刚子的话,农樱也有些犹豫了。

    这种诡异的事情她可一点手段都没有,叶蓁也不是专业的,难道说要去探索古墓还等去请几个茅山的道友?

    叶蓁也陷入了沉思。

    她倒不是害怕,只是那古墓很有可能是妖妃妲己之墓。

    传说,纣王荒淫无度,在祭拜女娲娘娘庙时轻薄女娲娘娘金身,引起女娲大怒,于是冥冥之中安排了妖狐前来颠覆纣王江山。

    所以说,妲己严格而言并不算普通人,她很可能是精怪。

    精怪之墓,可不是那么好闯的。

    “古墓我是非去不可”

    半晌,叶蓁如是说。

    精怪之墓的确可怕,但机遇往往和危机并存。

    修道一途,若没有勇往直前的魄力,何来修道,何来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