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时笙要走了

阳光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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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

    季予南望着她的侧脸,见她不想和他说话,也没有勉强,低低的道:“半个小时,下楼吃饭。”

    时笙皱眉,脸上的情绪老大不爽,“你能不能不要这么专横强势?”‘

    “如果你乖一点,我也不想管你。”

    他的意思是管束,但时笙误会了。

    她眉目冷淡的哼了一声,“那正好,你下楼赶紧走,以后别来了。”

    好好的氛围又僵住了。

    季予南抿唇,应了一声,然后就真的转身离开了。

    时笙眼神微微愣住,很快的看了眼男人的背影。

    总觉得这么好商量不是季予南一贯处事的风格!

    男人走到门口,停下,没有回头,“他那天脑溢血,送到医院的时候情况已经很严重了,以后可能……站不起来了。”

    他的声音低沉而安静,言语中不带丝毫的感情波动,似乎只是跟她阐述一个事实。

    时笙:“……”

    季予南虽然没说名字,但时笙知道,这个’他‘指谁。

    季时亦。

    脑溢血,半身不遂。

    她似乎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联系不起来,毕竟,她上次狼狈的从美国离开窝在小旅馆给他打电话时,还是那么强硬的一个人。

    抱着死不认错的决心要折腾死她。

    这才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时笙甚至觉得,只是眨眼之间,属于他的年代似乎彻底过去了。

    季予南低头,似乎抿了下唇,然后再没有犹豫的开门出去了。

    房间里很快安静下来。

    时笙看着床头柜上,氤氲着热气的解酒茶,坐在床沿上很久没动。

    ……

    半个小时后,她洗漱完和南乔一道下去。

    季予南已经不在了。

    佣人见她们下来,急忙将早餐端上来,“太太,先生临走时吩咐做了几样您喜欢吃的早点,第一次做,也不知道好不好吃,您尝尝。”

    她喜欢吃的,无非是小笼包、水晶虾饺,烧麦这几类广式餐点。

    时笙拿起筷子夹起一个,放进嘴里。

    轻轻一咬,汁液顺着喉咙流到胃里,味道谈不上多好,形状也不漂亮。

    她的唇上兀自勾出淡淡的弧度。

    随即皱眉,捂着嘴,双眼一眨,眼泪就落下来了。

    南乔刚喝完醒酒茶,正拿着筷子准备吃早餐,她这一哭,把她吓了一跳。

    “怎么了?再感动也不用哭的这么凄凉吧?”

    她给时笙扯纸巾擦眼泪。

    一旁的佣人也被时笙这反应吓住了,面如白纸,“是不是不好吃?太太,如果不好吃我再重新去做,您快吐出来,别哭。”

    她拿起垃圾桶让时笙吐。

    时笙偏头,将水晶虾饺吐出来,“我咬到舌头了,好痛。”

    她喝了水漱口,连吐了几次水都还是粉红色的。

    南乔:“……”

    时笙伸长舌头,“你看,是不是挺严重的。”

    舌尖上被她咬出了一条大口子,还真是挺严重的,她笑了一下,“让你吃虾饺,你咬你舌头干嘛?季予南虐待你,没给你肉吃?”

    咬了舌头,一吃东西就疼。

    虽然都是她平时爱吃的,但时笙也没吃几口。

    ……

    吃完饭后,时笙送南乔去外面打车。

    两人依依不舍的说了好久的话,直到真的要来不及了,时笙才放她离开。

    不远处,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停在那里。

    季予南双手握着方向盘,指尖夹着一支没点的烟,直到时笙进去,才启动车子离开。

    时笙进了别墅,佣人正在收拾餐桌,见她进来,急忙从厨房里拿了个袋子出来,“太太,这是先生刚才让我交给您的。”

    是个苹果的手提袋。

    时笙打开,里面装着部刚出的苹果手机,连卡都装好了。

    她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我可以和外界联系了?”

    “先生说您可以出去了,如果要搬回长岛,就让司机送您回去,或者他来接您。”

    时笙哼了一声,露出一抹看不出心思的笑意,拿着手机上楼了。

    ……

    季予南从海边别墅离开后,就直接驱车去了医院。

    住院部顶层的VIP病房。

    温如蓝正在照顾躺在床上的季时亦,见季予南进来,她放下手里的毛巾,“予南,怎么这么早过来了,吃饭了吗?”

    “吃过了,”他将保温盒放在柜子上,“我让佣人做的,你喜欢吃的,昨晚守了一夜,吃完后你回去休息吧。”

    季时亦的情况还没有稳定,两周后才能出院。

    季予南接过她手里的毛巾,给季时亦擦拭嘴角流出的口水,动作轻柔,一点一点的,擦拭的很仔细。

    温如蓝在一旁看着,眼眶一热,眼泪就落下来了。

    以前时亦身体健康的时候,予南和他永远不对盘,见面就是吵架。

    如今他病了,予南对他反而好了。

    床上的季时亦嘴角颤抖,半晌才吐出两个清晰的字眼,“你……滚……”

    他想将他赶出去,但奈何,现在的他除了一点眼神示意,其他的,基本没办法。

    季予南从容的替他擦干净嘴角,这几天听的最多的就是这两个字,他已经习惯了。

    直起身,对温如蓝道:“我请了护工,明天我就不过来了。”

    病情虽然控制住了,但还是受不得刺激。

    他每次过来,都要让季时亦情绪激动一番。

    温如蓝无奈的点了点头,“好。”

    吃完早餐,温如蓝拧着保温桶出了病房,季予南送她。

    等电梯时,她侧头,看着男人刚毅冷峻的侧脸,心里一阵发酸,“你去看过时笙了?”

    “恩。”

    “她还好吗?”

    “好。”

    季予南惜字如金,温如蓝想关心他和时笙,又被他满身的刺刺的不敢轻举妄动。

    连续问了两个问题后,就沉默了。

    出了医院大楼,暖意融融的阳光兜头照下,温如蓝被光线刺得眯起了眼睛。

    季予南要去停车场开车,“你等我一下,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打车回去就行,你去忙吧,公司最近事情也多。”

    “好,”季予南没有勉强,他暂时还不知道怎么面对她,“你保重身体,抽个时间也去体检一下,这么多年,每次让你去医院你都推拒。”

    温如蓝点头,“好。”

    从那年的事之后,她就再没去医院检查过身体,也就上次头疼,被季予南硬逼着去医院检查了一次。

    似乎这样,就能减轻自己的内疚和罪孽。

    不过这些她不打算说,那晚将过去的事和盘托出后,予南就没再关心她。

    如今这轻飘飘的一句,也足够她欣喜。

    季予南看着温如蓝坐上的士车,才转身去了停车场开车。

    ……

    他和时笙,就这样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他会去别墅看她,她虽然每次都不理会他,但也没有赶他走。

    准确的描述就是,当他是透明的。

    他没提季家的事,她也没说要搬回长岛,甚至上街都很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别墅里。

    据佣人的汇报,她基本一整天都在看书、看电视、学习修剪花木。

    对了,还养了只猫。

    不是什么名贵品种,就是一般的猫,他见过两次,长得……挺丑。

    还是只公的。

    佣人说是她去逛了一圈花园捡回来的,巴掌大小,被雨淋得全身湿透,奄奄一息。

    带回来的时候她都以为活不成了,没想到喂了两天的牛奶和火腿粒,精神头越来越好,如今都能上蹿下跳了。

    佣人还说,她给那只猫取了个名字,叫——季予南。

    他去的时候从来没听时笙叫过,不知道真假,不过想来也不会有假,佣人不敢骗他。

    季予南。

    一只炸毛的公猫?

    还长的那么丑。

    明明是一件让人心情不爽的事,但他每每想起,就忍不住弯了唇角。

    他和时笙,就这么古怪的,又似乎理所应当的相处着。

    他听得最多的就是,那只猫叼了只老鼠放在时笙的枕头上,被她拿着拖鞋追的满院子跑。

    要不就是叼了只蟑螂、蛐蛐、小鸟……

    总之,她情绪最激动张扬的画面,就是拿着拖鞋追着猫满院子跑。

    其余时间都缩在房间里看书,看电脑,看电视,像一潭没有生命力的死水。

    ……

    这种平静,维持了一个月。

    这段时间公司的事忙,他连读几天加班,到周六才抽出一点时间去看她。

    家里来客人了。

    他看到停在花园里的车了,一辆黑色的比亚迪。

    季予南的眉头重重的跳了跳,心里突然涌上来一阵暴戾的怒气,视线凛然的盯着那辆车。

    这一个月,他都快成佛了,很少再有这么情绪激动的时候。

    比亚迪。

    他对这款车型有阴影。

    不只是对车,还对开车的人。

    他心里突然窜上来的暴戾,更多的是对已知事情的恐慌。

    时笙要走了。

    他们这种不正常的平静,即将被打破。

    这个念头,几乎没有任何悬念的跳了出来。

    季予南没有立刻熄火下车,而是靠在椅背上,点了支烟,盯着眼前这栋二层高的小别墅。

    这是他当时存了放时笙走的心思时,连夜让人买下的,里面重新布置过了,考虑是时笙独住,家居用品也是按女人的喜好来选的。

    季予南靠着椅背,点了支烟,静静的抽。

    他这段时间烟瘾明显比之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