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枪

虫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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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钟吾古地的人嘴上不说,但对于那已经毁灭的辉煌古国,多少有那么一丝家国情怀。

    听到吕阀的人勾引外敌入关,下意识的会那么一皱眉。

    戚笼之所以对吕阀抱有一丝丝好感,是因为这吕姓军阀是少数对平民和善的正派军阀。

    他不喜欢向弱者挥刀之辈。

    陈国是门阀大国,国内有上百高姓门阀,中山国据说还保留着钟吾古国圈养奴隶的传统。

    让这两国入关,至少在这钟吾古地生存的普通人,绝对没什么好下场。

    他念头一动,无头骷髅昼眼大亮,探照灯般的光芒开始遍扫整个军阵。

    只有尸兵的军阵中,一下子多了无数道浅黑的身影,这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满脸呆滞,左脚踩,右脚踏,那阵中无数的陷马坑,正是他们踩出来的。

    ‘这是——被屠城的普通人?’

    洪小四说过,屠城之后,赶尸道人会把气血旺盛者炼成尸兵,而其他人则炼其魂、收其魄,封印在大阵之中,日夜受兵戈之气折磨。

    戚笼眼中煞光一闪,‘昼眼’忽然跳出眼眶,悬挂在高空,刹那间,光芒大亮,仿佛有一道火焰巨蛇绕阵而转。

    而在这光芒照射下,这些冤魂脸上的胆怯、恐惧、怨愤渐渐消失,一股天然的生气从其身中孕育而出。

    天行有常,不以尧存,不以桀亡。

    没有怨气,自然就无冤魂。

    而这般举动自然引发阵势主导者的反击,一股股尸烟像狼烟一般汹涌而上,与日光一交,邪意开始压制正意。

    无头骷髅顿时像陷入泥沙之中,行动困难。

    然而这时,一道道‘扑闪’着的黑影飞腾半空,细看之,像一只只缝着手足的鹰隼,一共十三只,每一只鹰隼的脑袋上,都套着一只骷髅头。

    ‘飞尸!’

    可惜昼眼目光乱扫,并没有找到赶尸道人的踪影。

    这些半鹰半尸飞腾到火焰大蛇身上,居然看开始啄了起来,每一次啄击,就有一丝火光被撕扯掉。

    这‘昼眼’可事关龙脉秘窟,损失不得,无头骷髅连忙召回眼珠,入眼所见,果然有一丝丝模糊。

    ‘找死!’

    眼中煞光大亮,风雷聚双腿,狂风大作,闷雷连响。

    五杆小旗飞射而出,吸取军中煞气,骨甲上火焰蒸腾,荧惑大刀应运而出,风雷滚荡,刀光化作一道火焰弧线,重重劈在了飞尸身上,这怪鸟直接被一劈两半。

    不过剩下的飞尸见状,竟然发出一声声摄人心魂的怪异叫声,从四面八方朝着骷髅围杀过来,那鹰喙忽然长了半截,上面长满了骨刺锯齿。

    双方纠缠争斗,竟都一时收拾不了对方。

    ‘我这具龙煞化身,连萧道人这种火工、风水同修,几乎要炼就命神的精英道士都能对付,居然收拾不了这些尸鸟,赶尸道人果真有些门道。’

    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好处,有龙煞分身牵制,地面上的尸兵开始大面积的向双方交战之处冲去。

    也是因此,这伙儿敢死队连杀带闯,相对顺利的冲入中军大帐中。

    “火!”

    大胡子武将低吼一声,敢死队准备已久的燃具四面乱丢,不过片刻,火光四起,尤其是重点照顾的攻城器具上,几乎都燃烧了起来。

    这是敢死队真正的目标。

    “你误会了,我们并不打算用这些玩意攻克你们葛家堡。”

    一道温柔的男声响起,再然后,马蹄声响起,昏沉的黄雾之中,马蹄声响起,是一只漂亮的、稍显有些矮的小母驹,以及驾在马身上,那一根碗口粗的马上枪。

    人枪合一。

    枪是标准的马枪,纯钢制,相当于两个人那么长,诡异的是,这一枪刺杀过去,竟然不带有一丝风声。

    要知道就算是一根普通木杆子,用力一挥都会带出‘呼呼’的风声。

    若没有对方的话,若不是马蹄声的响动,他根本不会注意到有这么一口枪。

    而且对方那相当于提醒的声音,也代表着对方根本不屑,或者说不用偷袭。

    葛大胡子也是宿将,知道这时候只能进不能退,大吼一声,两臂高鼓,手中两口大刀一前一后,像车轮一样连劈了过去。

    这是他的惯用招,号称车轮烈火斩,最强的一次记录,是在一次战场上,连续将十个披甲兵丁一劈两半,因此得了‘车轮将军’的美名。

    然而刀枪相撞,大胡子虎口直接崩裂,一股猛力直接把自己挑飞当场,大胡子脑海一片空白,两口大刀一前一后落下来,插在地上,刀面上透出一个腕口大的洞。

    “十马之力!”

    一个精锐骑兵,有着一手惯用的枪术,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人马合一使出的刺枪,其爆发的力量差不多有七百斤到一千斤,也就是一马之力。

    但对方一枪之下,竟然相当于一个精英骑兵,一匹高头大马,人马合一爆发出的力量乘以十倍,并且全数汇聚于枪头那一点上。

    这种力量的恐怖已经超越了人力的范围,达到了枪术深层次才有的一种变化。

    一枪之下,大胡子看到了无数密密麻麻的枪影。

    “原来是武状元的枪!”

    据说中土唐国武状元考核之中,枪术一环用的是千斤枪,枪身端着一碗水,然后百丈之距冲刺,连裂十甲而水不溢,便是状元之才。

    对方出枪,用时轻描淡写,刺出来却有十马之力,称之为武状元枪,绝对绰绰有余。

    “武状元枪么,”白面小将喃喃自语,“以前军中的枪术大比,我都只能得第二。”

    那坐下的小马驹突然叫了几声,向一个方向撒蹄子跑了过去。

    “怎么,撞上熟人了么?”

    冒险进入敢死队,并且一路闯杀到吕阀中军,点火烧攻城器具,戚笼三人可以说是对的起葛家堡的大饼了。

    接下来,三人便准备开溜了。

    事实上,如此大范围的‘移动鬼打墙’,不可能真的把所有人都困在军阵中出不来。

    如果任何人都出不来的话,那就不是法阵,而是神阵了。

    武平军府常年对抗陈国五大阀,洪小四经验十足;加上有无头骷髅在上空牵制,就算一时找不到赶尸道人,脱身的概率也不小。

    趁着尸兵乱成一团,三人换了身衣甲,已经悄摸摸的溜到了后军边缘,那尸气浓成一条条黑色雾气,常人吸之,便会恶心泛呕,如中剧毒。

    好在戚笼的赤金佛身有种种神妙,其中一条便包括解毒。

    薛白练的内家拳童子功,可以在短时间内闭气。

    至于洪小四,关外军将世家,闯惯了各种阵势,自然也有避毒的手段。

    “再给我一点时间,很快就能找出道了。”

    虽然洪小四带着二人到处乱转,有时候还绕回了原路,但是凭借二人的手段,数量只要在五十以下的尸兵,都会被戚、薛二人迅速打散开。

    反倒是天空上的斗法,让戚笼本人有些担忧,龙煞映射了他的刀术,居然跟这一群飞尸斗的不分上下,虽然自保有余,但竟然无法冲破对方的鹰阵。

    若是龙煞损伤,自己这身‘拳术天赋’,不会也有什么损失吧。

    到现在戚笼才发现,原来用龙煞分身跟修行中人斗法,其实是一件风险挺大的事。

    “咦?”

    薛白忽然抬头,鼻子嗅了嗅,诧异道:“活人的气息。”

    戚笼也在下一瞬听到了马蹄声,白面骑将骑着那只小母驹,缓缓出现在了三人眼前。

    看到戚笼,白面骑将露出一丝疑惑:“我们似乎在哪里见过?”

    “的确有点眼熟。”

    白面骑将摸了摸麾下小母驹,这只神血马正散发着不安的情绪,不停的甩着尾巴。

    在战场上,马比人精贵,他很爱惜这匹马,细心护养,就算是在各种大战之中,也很少受伤,而马身上最重的一次伤势,是马屁股到腹部的一记刀痕。

    这差点要了它的性命。

    白面骑将忽然想到了记忆中的某个画面,那口绚烂而癫狂的刀,目光一缩,下意识捏紧了马枪枪身,缓缓道:“你不拿刀,我都差点认不出你来了。”

    戚笼也吐了口气,道:“你还有一口枪呢?”

    “也对,对付你,的确要用两口枪。”

    白马骑将又从马身上摸出一口八尺来长的龙胆亮银枪。

    这一口是江湖枪。

    吕阀十将,双枪将,董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