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章 人生,真是处处悠然

刘少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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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三藏取经诗话》里,在这个里面有个人物,叫做‘白衣秀才’,玄奘问他来历,他就说他是‘花果山紫云洞、八万四千铜头铁额弥猴王’,是前来帮助和尚取经的,后来书中就称他为‘猴行者’。‘白衣秀才’,我在一处民间流传故事中,看到梁山原本的主人,也叫‘白衣秀士’,这古籍里的人物名字,真是彼此混杂,想要从里面理清个头绪,当真是困难重重!”周严文看着不像个善说话的,但一谈起各类文学,却是如数家珍。

    林牧笑道:“虽说是难,但也颇有趣味。《陈巡检梅岭失妻记》小说里,一只喜欢抢别人媳妇的猢狲精,弟兄三人,有通天大圣、弥天大圣,再就是他齐天大圣,读起来也很是有趣,不知先生看过没有?”

    周严文哈哈大笑:“这个我倒是听说过,还听说最近某个地方,竟还出现了‘通天大圣、齐天大圣墓’,真是荒唐。元末杨讷的《西游记杂记》第九出《神魔降孙》里,孙悟空自报家门,说‘小圣弟兄姐妹五人,大姐骊山老母、二姐巫支祁圣母、大兄齐天大圣、小圣通天大圣、三弟耍耍三郎!哈哈,当时我读到‘耍耍三郎’这个名号时,一个人在书房里笑了好半天!”

    旁边他的小孙子睁大了眼睛,连手里的糖果都忘了吃,喜欢猴王的他,第一次听到这么多关于猴子的说法,让他很感兴趣。

    厨房里的儿媳听着两人在客厅谈话,高兴地切着林牧带来的竹笋,她每天都逛市场,但却从来没见过这么有生气的食材,切开笋叶,那笋各不相同,白光如灵玉、青润如宝石、又有一种如嫩韭黄一般的笋肉,不要说吃,单只是看看,就让人心情极佳。

    旁边的电话响起,儿媳擦擦手点开电话,心里有些疑惑,菜场的一个熟悉的肉贩,这时候打电话干嘛?

    “弟妹,你家的肉是想要后腿还是排骨?客人临走时我忘了问,你想要哪块,我明天给你送来!”

    儿媳有些疑惑:“客人?我公公你不是认识吗?他没告诉你?”

    “不是周叔,是一个年轻小伙子,给了我两千块钱,说让我把等价的新鲜猪、牛肉每天送些给你家,估计是周叔的门生弟子吧,周叔这发了一辈子善心,现在可是有知恩图报的了!要不明天我给你送些排骨吧,小孩子爱吃,筋道!”

    不知道怎么把电话挂断的,儿媳听着客厅里几人的对话,心里感激到无以复加。

    “没想到他那么高的身份,待人这么随和,这倒是和老爷子一个性子,难怪他们那么聊得来……”

    ……

    林牧这次过来前,从书法协会的朋友那里,已经了解到周严文的为人,也知道他生活拮据,礼物送钱不合适,但送些平日里的吃食,倒还挺不错。

    原本也只是想来看看,交个朋友,没想到两人越聊越是投缘,从《西游记》的出处,聊到《水浒传》的各个传说,桌子上给小孩带来的车厘子都被他吃了小半,两人也没停话的意思。

    直到招待的饭菜端上来后,周严文的注意力才从文学上,转向盘里的竹笋:“这笋好!也不知道你家是怎么种出来的,我也种过十几年地,可这样精神的庄稼,可是从来没有见过。”

    林牧心里一动:“老爷子你要是喜欢,不妨来帮我个忙,我天天给你送上这些食材。”

    周严文一愣,随即就笑了:“说笑了,我虽然看过些书,但你哪里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要是让那些好友知道,我大言不惭地扬言去帮一页书的忙,可不要被他们笑掉大牙了!”

    确实,在外界看来,林牧就是一个奇葩,拍电影不要投资、写小说也没和文学圈的人打关系,独来独往。

    林牧放下筷子正色道:“原本我来,也只是想与先生交个朋友,但越是交谈,越觉得先生学问渊博。《水浒传》小说要写,连续剧也是要拍。如果我只是想求一部收视率的影视剧,也就罢了,但要是想让其中角色剧情,包涵人物风采、人文景象,却还非需要一个熟知《水浒》故事的人,在旁提点那些演员。先生要是最近有空,不如去看上一番,看完如果还是没有兴趣,那我也不多劳烦,怎么样?”

    周严文沉吟了一会:“《水浒》剧组的消息,我也大致了解,听说培训期就要半年?这么说的话,这部剧还确实被你重视。我去也行,不过你要答应我个条件!”

    “什么条件?”林牧追问道。

    “等《水浒传》写出以后,我要做第一个读者!”

    “哈哈,固所愿,不敢请耳!六小灵童也在剧组,到时候先生可以带孙子去一起看看,小孩子应该很喜欢他……”

    一旁的小孙子很高兴,听林牧说,他会派飞机来带自己与爷爷去看猴王,自己还没坐过飞机呢!

    ……

    周严文坐起立行,答应了林牧,与学校说了一声之后,留林牧住了一晚之后,第二天,就带着孙子随着林牧,赶往了江浙,儿子、儿媳不放心他,随同着一起照顾。

    剧组的人很意外,林牧突然离开又突然回来,还带回来一个老者,说他以后就是《水浒》剧组的角色顾问,这个职位可就很新鲜了。

    达叔以前做演技顾问,是因为自己经验多,可以帮许多人,这才有这个职务,放在其他公司,根本不敢想。

    演技?你自己磨练去吧,不符合要求就换人!

    角色?那需要个人揣摩,要什么顾问?

    “别不服气,放在旁的剧也就罢了,能打、能表达些细腻的感情,就是好演员了。但《水浒》可不行!我让你们演的,不是一群会打的武夫,而是林冲、武松、鲁智深!要让别人以后一想起你们,脑子里就涌现出这个名字!严文先生是我特意请来,在剧组同我一般!这半年里,大家多向他讨教,嗯,就这样,解散吧!”

    这里是一页影视附近的公寓楼,林牧直接租了几十个房间,给由他们混着居住,剧里人物关系好的,住在一个公寓里,培养默契。

    给老爷子打下铺垫之后,林牧就带着他们一家,继续逛起附近景色来,也没理会后面一群角色的想法。

    他们大多都是其他影视公司、连三线明星都不算的艺人,还有一些是林牧从群众赏里挑出来的,上进心很足,也不会觉得林牧这话说得哪里不对。

    一个身躯精壮的高个子犹豫了半天,还是快步跟上林牧一行人:“老爷子,我有一个问题,我是演武松的,这个角色我想了很久,一直都没想好要把他塑造成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一个英勇非凡的壮士,还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杀人狂,所以就来向你求指点……”

    周严文赞许道:“你能有这样的纠结,就足见你读之有物了,在我看来,武松这个角色,只有三个字所能形容。”

    三个字?

    高个子眼神一亮:“哪三个字?”

    “神人也!”

    明亮的眼光,一下子变得痴傻,心里只觉得有一座泰山压了下来。

    神人也?

    神人?

    这……神人怎么演!

    林牧看着老爷爷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人物感受,周围一大群静静听着的“梁山好汉”,就笑了笑,同旁边陈少飞说了两句,就离开了这里。

    有周严文在,《水浒》剧组,自己可以安枕无忧了!

    并且,未来的一个打算,也在心里悄悄落了根,周严文正好合适。

    ……

    无关阴谋,无关名利。

    与周严文交谈,林牧很是开心,他既然想做《水浒》第一个读者,林牧便也就暂时放下手里的事务,直接飞回老家,一边陪家人,一边开始码字。

    英叔这两周都在剪辑《醉拳》,等到剪辑完后,就要开始为这部电影做宣传了,包括国内、北美,这一切,林牧没让任何人帮他,这是他独立持导,要学的东西。

    很可惜的一件事,是罗伟那边,已经得了消息,知道《醉拳》是一页影视的重点项目,任凭林镇英怎么开条件,就是拿捏着程龙的合约不松手,不同意把程龙转让给一页影视。

    如果单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但他既不转让,在《醉拳》没有上映证实成绩之前,也没有再重视程龙,只是把他那已经拖欠几个月的三千块月薪,给补发了一下,口头勉励了一番,明显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合约在自己手上,他有恃无恐。

    电话里,英叔说起这件事时,很生气,从来没见过这样无耻的人。

    林牧对此,心里早有预料,倒也觉得未尝不是件好事。

    以自己目前的资源与票房号召力,就是拿条黄鳝当主角,都能捧出一部高票房电影来,更不要说是诚意满满的《醉拳》。

    一剧而红,如果一帆风顺,林牧不知道对程龙来讲,是好是坏,但这中间如果让他经受些挫折,对他心性的磨练,想必是很有好处,长久看来,利大于弊。

    左右也就剩下一年多的合约时间了,林牧还等得起,而且还可以顺便挖个坑给罗伟。

    ……

    昨夜修仙修得有些晚,林牧第二天有些贪睡,林母来喊他起床,林牧也只是“吱唔”了两声,翻个声继续睡。

    功夫练到他这种境地,连六十四斤重的玄铁重剑,也起不了什么锻炼作用,对身体气血运行极为敏感,心意稍感受到哪里气血不顺,在床上打个哈欠的功夫,就起到了普通人跑几百米的作用,这才真是坐起立卧,都是苦功。

    唯一的短板,就是骨质“太弱”,最近正在通过龙鳞竹补充骨质,十足的吃货一个。

    感觉才又睡了没一会,就听见小黑狗与小萝莉跑到自己屋子里:“哥哥,快起来吃饭!妈妈说一会下地收花生呢!婶婶家的红薯也好了,我给你烤红薯吃好不好?哥哥,快起床……”

    她语气兴奋,旁边小黑狗也是“汪汪”个不停,吵得林牧头都大了。

    林牧修仙修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在昨夜又突破一个瓶颈,正是休养的时候,哪里会想吃什么花生红薯?

    被子一掀,就如同一个会吃人的恶兽一样,一把将小萝莉提了进来放到肚子上,听见小黑狗还在叫,林牧眼睛也不睁,懒洋洋道:“再叫今晚就吃狗肉!”

    小黑狗:“……”

    见小主人没再出来,当下就耸拉着脑袋,趴在床边地上,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林牧睡觉。

    林牧满意地盖上被子,抱着怀里的小萝莉,只如抱着只绒熊,暖乎乎的,还带着股香甜味道,如同小说中的“宁神香”一般,最是适合闭关修仙。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牧醒过来时,怀里的小萝莉已经不见踪迹,洗漱完后,也没吃林母留下的饭菜,喝了半瓢清甜甘洌的井水,林牧就往自家地里走去。

    一里多远的路,很快就到,就见到自家爸妈,以及老人,都在拿着抓锹收花生,一亩地水灵灵的,很是喜人。

    不只自家,别家也是如此,连小萝莉,都抓着一束花生叶,高兴地拔着玩。

    地里一个小坑里,有一堆树枝正在烧着,小萝莉不时把捡来的干树枝加上,保持着燃烧。

    “小牧也来了?叔你们家可真是的,家里都那么大产业了,还在老家种这一亩地,你要换我儿子这么有出息,我天天住城里享福了,哪还在地里受这份罪!”旁边地里的三大娘停下手里的活,休息闲话道。

    老人一抓锹下去,一束完整的花生,完整地被挖了出来,比旁边三伯动作还麻利:“家里好!天天干点活,身体也舒服,上次跟着小牧住了一段城里,你是不知道,把我整天没事难受的。净跟一群老头下象棋了,我跟他们讲在家里的事,他们不知道有多羡慕。”

    小萝莉拿鼻子在下风处闻了闻,就高兴地用树枝从火堆里带出块裹着泥的熟红薯:“哥哥,你吃饭了吗?我刚烤好的,你先吃!啊!大黑发现一只野兔!”

    林牧往远处一看,就见小黑狗正在三伯家的红薯地里,张开四腿追着兔子跑。

    脸上不由地露出笑容,心里满是轻松,想起香独秀的一句话来。

    人生,真是处处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