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十四章 林世楷穷

炎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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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还是不服啊?”丁毅好像在自言自语。

    “谁不服,老大你说,我帮你弄他。”林世楷在边上拍马屁。

    “没你的事。”丁毅摇摇头,继续吃饭。

    林世楷看着一桌子菜,脸上很郁闷的表情。

    他已经决定在学校投靠丁毅了,所以很荣幸被丁毅请到了华府晶园601来吃晚饭。

    今天晚饭都是马兰做的,马兰从五点钟开始忙到七点钟,现在正陪他们一起吃饭。

    丁毅其实本来不想带林世楷来,不过后来想想,自己一下带五个美女回去吃饭太显眼,就把林世楷拉来凑数。

    就算这样也把马兰给吓坏了。

    按年纪马兰也算不错的少、妇,她对自己的长相还是有点自信的,不过看到丁毅带着一水年轻貌美,肤白又嫩的美少女回来,还是真被吓到了。

    她也知道其中的三个就和丁毅住在这房里,不过这时她还没别的地方想,男女合租这种事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丁毅合租了这么多美女只能说他有本事,运气好。

    她今天按丁毅的吩咐,买了点菜,但是吃饭的时候林世楷很郁闷的。

    因为他和马兰都是吃排骨黄鱼和青菜,而丁毅和那五个美女吃的菜完全和他们不一样。

    那些菜林世楷发誓一辈子都没见过一样。

    他好歹也算浙海省首富的公子,从小锦衣玉食,跟着老爸老妈全球飞过,哪国的名菜没吃过,偏偏就是丁毅所谓自己农场的菜一个没见过。

    可吃起来的时候,房间里全是丁毅他们的菜香,而且这种菜香不恶心人,很好闻,让人闻了就想吃的感觉。

    你要知道,我们普通家常菜,闷在一个房间里,味道散不去,时间一长就有点恶心。

    林世楷觉的马兰手艺也不错,至少几个家常菜比外面的小店要强,但是他吃着没胃口,老想吃丁毅他们的菜。

    “老大,谁家请客吃饭还分两种菜的?你们吃的什么啊,好好吃的样子,分我一点呗。”林世楷那个急啊。

    丁毅摇头,开玩笑,这玄门灵食,有钱也买不到,我好不容易从天河大陆偷了点回来,容易吗。

    除了他的女人和身边有机会晋升玄士的人,谁有资格吃?

    “吃一口行不行?”林世楷不死心。

    丁毅还是摇头:“你吃不起,真的。”

    “――”马兰当然没想过吃老板家的好菜,她烧菜的时候也严格按丁毅要求不去尝菜,但是这会听到也觉的很惊奇,这菜有多贵?

    “你就说多少一口吧,你别小看我。”林世楷怒道。

    丁毅哈哈大笑:“不是说老大我小气,菜你真吃不起,这样吧,一会盛饭的时候,可以给你吃我们这种,一小碗一百万,只卖一碗。”

    “饭也有两种?还一碗饭一百万?”林世楷听的要吐血:“你这饭吃了成仙啊?”

    丁毅脸色一正:“你知道就好,外面别到处说。”

    “---”林世楷像看鬼似的看着丁毅。

    马兰在边上听的嘴角直抽,老板丁毅那一碗饭要一百万?难怪要我烧两种了。

    不过吃了成仙,你这吹牛了吧,看你肯定吃了很久了,还没成仙么。

    曾怡和夏初第一次参加这种饭局,虽然两人在东宁就知道丁毅很厉害,很神奇,不过今天听到这话也有点激动。

    带她们到这种地方吃这么饭菜,这也是代表她们进了这圈子。

    终于走进了丁毅的圈子,可是,这圈子里的人与外面的截然不同。

    看到杜依一,毛夏,丁叮三女像姐妹一样开开心心的聊天,她两就知道,自己也得接受这种事。

    如果不接受,这后面的饭都不能吃,最好早点走。

    能走吗?

    夏初抬头看了眼曾怡,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道:“这成仙的饭,我们也要尝尝的。”

    丁毅暗暗一笑,似乎知道她们这句话的意思。

    “拷。”杜依一在下面用脚踢踢毛夏,今晚看来,要抽签了啊?

    “神经病,没先来后到?怕什么。”毛夏白了她一眼。

    丁叮满脸温柔,很喜欢这种大家庭的环境,无论丁毅跟谁在一起,只要带着她,她就觉的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随着桌上的菜越来越少,终于轮到正式开饭了。

    马兰很自觉的为自己和林世楷两人盛了一碗超市大米饭,然后帮丁毅和五女盛了珍珠玲珑米。

    这饭一端上来,粒粒大如珍珠,并且晶莹剔透,别说吃了,看着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口水直流。

    “这是饭?这不是珍珠吗?”林世楷也算见地世面的公子哥,今天到了丁毅家里,就觉的自己是乡巴佬,啥见识都没有。

    “老大,能不能打个折?”林世楷偷偷看手机看了下,零用钱不够啊。

    他一个大学生,他老爸才给他十万一学期,不是一个月,是一学期,还是他老妈偷偷汇了几十万给他,加起来不够吃丁毅家一碗饭,这感觉,真是真是毕了狗了。

    以前他和同学们在一起,很有优越感的,首富的儿子,听着都牛比飞上天。

    今天遇到丁毅之后,就只觉的一个字。

    穷。

    他就觉的自己穷。

    “别说我不给你机会,我看你没什么架子,也比较顺眼,第一次给你打八折。”丁毅说着,把边上一个比拳头还小的小汤碗拿了过来,从自己的饭里拔了一点进去。

    那玲珠玲龙米比较大粒,一粒粒都能数清楚,林世楷看着丁毅拔的,差不多也就拔了五十多粒,就装满了那小碗。

    “八折的就八十万,一粒就是一万多啊。”这他吗吃的真成仙啊,林世楷急啊:“你说的一碗,为什么不是你手上的碗?”

    “那你要不要吃?不要算了。”丁毅收回来。

    “要。”林世楷连忙一把拉住。

    开玩笑,丁毅是不是装比吹牛,全在这碗饭上了。

    他心里有一半觉的丁毅是忽悠自己,又有一半是相信的。

    边上马兰看到这里,都忘了吃饭,太剌激了,有人真愿意花八十万买一碗饭吃,换成是她肯定舍不得的。

    “给钱。”杜依一拿出手机:“可以转账过来。”

    林世楷干笑两声:“那啥,老大,我现在只有六十多万,留点零用,欠你二十万行不行。”

    “你可是浙海省首富儿子。”毛夏鄙视的看着他。

    “我现在不还不是首富么。”林世楷强笑:“等我接了我老爸的班,这种米也能天天吃啊。”

    “切。”众女齐齐鄙视。

    别说你接班不知何年何月,就算接了班,这也不是有钱能吃的到的。

    “算利息的啊,对你这种富二代,我不会客气的。”丁毅温柔一笑。

    “行,行,你随便算。”林世楷迫不急待把碗抢过来,正想先搞一大口饭,余光看到丁毅他们都是几粒几粒吃的,顿时也夹了两粒往嘴里一塞。

    哗,珍珠玲珑米入口即化,好像一口琼桨玉液,让人遍体生凉。

    没错,这时是夏天,吃一口米饭,好像吹一下空调,从头舒服到脚。

    若是冬天,吃一饭就如被暖风吹过,从头暖到脚。

    珍珠玲珑米的作用就是改善和增强人的体质,天资,筋骨,从而起到强身健体,驱病通灵的效果。

    林世楷就算以后丁毅不指点他,多吃几次这种玉,终身不生病,活到一百岁是完全没问题。

    他是富家子弟,从小什么补品良药都见识过,今天这口饭吃下去,就知道真是好东西。

    从内而外感觉到那种可以改变身体的力量在其中。

    他闭着眼感受着这种改变,足足数秒钟才回过神来:“好吃,真好吃。”

    说着埋头下去狂吃起来,一会功夫把小碗珍珠玲珑米饭给消灭了。

    其实一共也就几十粒,他着急起来几大口就没了,吃完才有点后悔。

    马兰有点羡慕的看着他,虽然她自己吃不到,这会也能感受到这饭的珍贵。

    不过让她出钱吃,她肯定打死也舍不得。

    众人吃完饭后,马兰把桌子收拾了一下,切了点水果给大家。

    丁毅也没急着赶林世楷走,准备等马兰走的时候,让林世楷也滚蛋,然后就是他和女人们的世界了。

    不过这时他神念一扫,我去,楼下有情况。

    “你们在家呆着,林大少,我们下去一趟。”丁毅挥挥手,林世楷连忙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