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人渣

炎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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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劲?”陈庭闻言也是脸色大变:“我好像听你说过,全世界练到化劲的也没几个?那可是个少年,还在读高中。”

    “什么?读高中的少年?”邓师傅眼光如剑,刷,一下子看到胜哥身上。

    胜哥被他看了一眼,就觉的全身一颤,双腿一软,差点就跪了下来。

    我的乖乖,这人的眼神,怎么像刀一样,胜哥吓的半死,连连点头:“他叫丁毅,市一中高三六班的学生,真的很小。”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这年小的年纪,怎么可能把功夫练到这个地步?”邓师傅喃喃自语很是不相信。

    国术和武侠小说不同,小说里有什么男主角,一有奇遇,学到神功,吃了什么万年灵芝,年纪轻轻就天下无敌,但是国术那是靠站桩练拳,慢慢练出来的,年轻的高手也有,但是三十岁前能练到化劲的,真是凤毛麟角,几千年的历史中,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我也希望不是的。”胜哥苦笑:“他真是厉害,我们根本不是他对手。”

    废话,你们一群混混,能是国术的对手?邓师傅懒的理他,看向陈庭:“陈先生。”

    他只说了三个字,叫了一声陈先生,陈庭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吴胜,你们先回去吧,有什么消息,我会叫人通知你。”

    “是,陈先生。”吴胜刚点头称是,陈庭又挥挥手:“东西你先拿去,心意我领了。”

    吴胜顿时面如土色,他送了一盒人参给陈庭,五百年的野人参,还是他爷爷留下来的好东西。

    像陈庭这种人,东宁的首富,资产数以百亿,千亿的计,一般的礼物那里看的上眼。

    没眼到陈庭连人参也不收,顿时有点不妙的感觉。

    吴胜倒想不拿回来,但是陈庭看起来没什么,说话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在其中,他大气也不敢喘,连忙上前,拿回人参,表情仍然是恭恭敬敬。

    陈庭很满意他的表情,点点头:“你先不要惹他,待我们查清楚。”

    “是陈先生,麻烦陈先生了。”吴胜连连点头,带着潇洒哥慢慢退了出去。

    邓师傅一直等他们走出大门,才眉头微皱,看着陈庭,也没说话。

    他这表情等于是在问陈庭,那人功夫练的比我还高,我们为什么要揽下这事?

    吴胜他不认识,证明这个人在陈庭眼中,并不重要,没必要为他出头。

    陈庭这时拿了根烟出来,慢慢点上,走了几步:“这人叫吴胜,城北区宝马夜总会的,在当地也算小有势力。”

    邓师傅静静的听着,知道自家老板有话要说。

    “他这人很垃圾,没人品不说,做事还不择手段,其实我是很讨厌这样的人。”陈庭长叹:“姜,薛,丁这三家,他都一一投靠过,没有那家愿意收他,主要这人名声太坏了。”

    邓师傅心想,你知道他名声坏,还替他出头?

    “我也是没办法,我爹欠他爹一份人情。”陈庭摇头:“他爹以前是我们家司机,救过我爹,因此而送了性命,我爹死的时候,也叫我照顾吴胜他们家,没有我们陈家,他也混不到今天这个地步。”

    “这次,就当还了这个人情吧。”陈庭无奈道。

    “陈先生照顾他们吴家这么久,没有陈家,他也混不到今天的地步,按理说,这人情已经还完了。”邓师傅这时才慢慢开口:“那个丁毅的,绝对是个高手,而且年纪轻轻,就把功夫练到这种地步,后面可能还有高人相助,陈先生,这个忙,不是这么容易帮的?”他尽力劝说。

    “你说不是这么容易嘛,没说不好对不对?”陈庭嘿嘿一笑,看着邓师傅。

    “哎,我先查查看吧。”邓师傅苦笑。

    他也知道,陈庭一旦决定的事,是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的。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这个世界,国术也不是无敌的。

    的确,国术在这个时代,已经迎来了另一个发展的高峰期,真正的高手,可以面对千军万马,纵横难敌。

    但同样,这个时代,科技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功夫再好,也怕菜刀,高科技下,什么国术高手都没有用。

    丁毅此时还不知道吴胜已经找到了东宁市最强大的四大家族之一。

    上午的课已经结束了,他正拉着丁叮在学校一起吃午饭,不过郁闷的是,来之前他想请丁叮的,结果发现自己没带钱。

    他原先也带了钱的,后来在高义那里演了一出戏,衣服裤子上全是血,当时把高义吓坏了,事后就拿了高义一套衣服穿,血衣让高义处理,结果钱都掉在高义那。

    “那啥,丁叮,我忘带钱了,你先借我,明天我再请你。”丁毅扰扰头,有点不好意思。

    “啊,没事没事,我请你好了。”丁叮脸色绯红,有点小激动,她一百个愿意。

    丁叮是开心的,可有人很不爽。

    班长夏初站在他们身后,看着丁毅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鄙视之意。

    为什么鄙视丁毅?

    学校吃饭是用现金结账的,以前班里也有男生,忘了带钱,或者不想花钱,就找丁叮,大家都知道丁叮性格柔弱,心地又好,只要开口,无不应求。

    夏初一看丁毅这样子,就觉的他是想骗吃喝。

    更要命的是,你吃就吃吧,别人都随便吃点,这丁毅居然挑三拣四,还专捡贵的吃,班里谁不知道丁叮家里条件不好,你还吃这么多?

    “你这么瘦吃什么素?先来份排骨,再来一条鱼,对,这条,这条大。”

    “这学校什么汤,一点营养也没有,什么,可以专门烧?那给我赶紧烧个猪脚汤。”

    “再来两素菜吧,第一次,简单点,也不知道好吃不好吃,不好吃我们以后出去吃。”

    丁毅很随便的点了四菜一汤,找了个位置像大爷一样坐下。

    然后丁叮像跑腿似的,帮丁毅打饭,端菜,拿筷子,简直当祖宗一样。

    “人渣。”夏初看的气半死,立刻把丁毅定义为人渣。

    她为丁毅在欺压丁叮,其实都是丁叮自愿的。

    因为十三妹早和丁叮说过了,那啥,闺女,丁毅替我们还了三十万债,老娘我和他说过了,咱娘俩条件不好,没钱还的,只能钱债肉还,你看着办吧,是你还,还是我还。

    丁叮当时就听的要吐血,当然了,她也知道自家娘是什么德性,所以和丁毅在一起,也是拼命要表现,钱暂时还不起,我做牛做马吧。

    丁毅托着下巴,看着丁叮跑前跑后,一会小额头上都有汗了:“我说,你坐下来,我去端好不好?”于心不忍。

    “不要,我妈说的,这种事女人要做,现在的女孩子都太懒,会容易有公主病。”丁叮摇头,坚持跑来跑去。

    丁叮你要不要这么好,嗨,上天真是不公,为什么要给你胎记?丁毅劝不住,又不想发火,想了想道:“可是你再这样,有人要杀我了。”

    “啊?”丁叮莫明其妙,睁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呐,夏初那几个意思?为什么老瞪着我,是不是觉的我占你偏宜了?”丁毅嘴巴歪歪。

    顺着丁毅的眼光看去,丁叮果然看到夏初正瞪着他们两人,顿时小脸一红:“班长人不错的,很照顾我。”

    她说话的时候,夏初也正端着饭盒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吃了一口饭,牙齿咬的格格响,好像在把丁毅咬死似的。

    丁毅头一次好好看了看夏初。

    这几天美女看多了,有了审美疲劳,没心情好好看过。

    今天算是找到机会好好看看了。

    东宁市一中有四大校花,杜依一还不算,他们班出了一个,就是这夏初。

    杜依一性格像男的,脸形也很有线条感,就是像欧美裔的,所以在一般人眼里,不如夏初那么精美。

    夏初的身材如毛夏,大概一米六七,大小腿比例均称,论腿型微微不如杜依一,但她的亮点在脸,脸庞十分精美,古典型的帝国美少女,特别她笑起来的时候,眉毛眼睛会弯成小月亮一样,非常看好。

    看到夏初向这边走来,丁毅会心一笑。

    他和杜依一打了赌要泡夏初,正想着用什么方法,看到这幕,突然就来了灵感。

    “丁叮。”夏初走到他们这一桌,叭,饭盒重重的放下,脸色冷峻。

    “班长,一起吃吧,我们菜多了。”丁叮连忙道。

    “你也知道菜多,别太浪费,记住明天把钱要回来。”夏初知道丁叮家里环境也不好,有意提醒她。

    却见丁毅眼睛一翻,略带凶腔大声道:“你谁啊,我吃你的了?神经病。”

    “嘶”夏初的脸红的和猴子屁股一样,满眼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