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9章 陈婉君,宋名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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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39章 陈婉君,宋名豪

    林庸知道,自己又神游了。

    林庸看了看,像是民国时期的申海。

    女人们穿着旗袍,男人们穿着西服的也有,穿着长袍的也有。

    路上还有有轨电车。

    林庸瞬间就发现了原天珏的碎片。

    在一个穿着蔚蓝色旗袍的女子身上。

    这个女子留着短发,烫成了那个时代女人很喜欢的卷发。

    容貌非常清秀。

    身上的蔚蓝色旗袍,做工精良,布料很好,看起来是不差钱的主儿。

    林庸跟随上了女子。

    天是傍晚,女人似乎刚刚下班。

    女子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一个中档的别墅区,然后打开了一个别墅的大门。

    中档的别墅区,不管是院落,还是别墅都没有那么大。

    但是,毕竟也属于别墅区了,街道上来往的人还是很少的。

    女子拿出钥匙开了门,走了进去。

    院落不大,但是种植了一些非常娇艳的花草,蔷薇,玫瑰,月季,还有雏菊。

    蔷薇,月季盛开了。

    玫瑰,雏菊还没有到季节。

    院落看起来很是干净,整洁,显然这个女子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热爱生活的人。

    打开了别墅门,走了进去,就看到一个中年女人迎了上来。

    中年女人在脑袋后面梳了一个发髻,穿着短打衣服,有一双粗大的手,看起来是佣人,“小姐,回来了?”

    女子点了点头,“回来了,王妈,今天做了什么菜?”

    “做了小姐最喜欢吃的醋鱼,狮子头,煮三丝。”

    女子点了点头,“吃饭了叫我,我上楼去了。”

    女子上楼了。

    随着女子上楼,女子打开了自己的包,拿出了工作证,林庸终于知道女子叫什么了。

    女子叫做陈宛君,二十五岁,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职员。

    后来,通过女子和佣人王妈的对话,林庸知道,陈婉君的父亲是申海一家大学的教授,母亲是家庭妇女。

    父母两年前在一次车祸中去世。

    给陈婉君留下了这栋别墅,还有几千大洋的存款。

    陈婉君三年前从国外留学回来,就在这家叫做祥恒的外贸公司上班。

    王妈是家里的老佣人,已经在这个家呆了二十年了。

    从陈婉君几岁开始,就在这个家做佣人,不是亲人,更似亲人。

    从陈婉君的父母车祸去世后,陈婉君只剩下这么一个亲近的人了。

    陈婉君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是有父母给留下来的别墅,还有几千大洋的存款,也算的上衣食无忧了。

    在外贸公司的工作,每个月给陈婉君带来八个大洋的收入,也只是陈婉君打发时间的活计。

    陈婉君脖子上的原天珏碎片,是她的父亲留给他的。

    据说,是她的父亲淘古董的时候,淘下来的,觉得这块玉珏非常好,就一直给陈婉君戴在脖子上。

    陈婉君也非常留恋这块玉珏,每次看着这块玉珏,觉得似乎自己的父母还没有离开自己。

    觉得似乎,还是以前的三口之家,温馨热闹,充满温暖。

    林庸了解到这些以后,有些犹豫了。

    拿着这块玉珏很简单,但是,会让陈婉君觉得不好吧。

    陈婉君什么都不缺,似乎也没有什么愿望要实现的。

    自己也不知道该拿什么作为和陈婉君的交换。

    陈婉君吃完饭了以后,就上楼了,进入了自己的卧室。

    卧室是中西结合的样式。

    有雕花的大床,也有唱片机,黑胶唱片。

    有大红大紫的帐子,也有精巧的西式床头柜。

    陈婉君打开了唱片机,放上了一张唱片。

    唱片里唱的是一个女子对于感情的困惑。

    带着这个时代特有的唱腔,带着一丝前卫女性的开放和感伤。

    听着听着,陈婉君的目光就迷离了。

    林庸瞬间明白了,陈婉君肯定是有心上人的。

    林庸也不犹豫了,拿走了原天珏碎片,下来帮助陈婉君心想事成就好。

    想到这里,林庸伸手抓向了原天珏碎片。

    原天珏碎片化作一道流光,进入了林庸的神魂,和林庸神魂内的原天珏融合了。

    陈婉君大惊失色,“怎么会这样?难道说爹地,妈咪以后不保佑我了么?”

    陈婉君虽然有些震惊,但是并没有慌乱,开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手里拿着穿起原天珏碎片的绳子,似乎在想着该怎么办。

    走了很久,未果,带着一丝疑惑,带着一丝不安睡觉了。

    第二天,陈婉君起床了,洗漱完毕了,就下楼吃早饭。

    早饭是很寻常的早饭,煎蛋,土司面包,还有热的牛奶。

    在这个时代,算是很高级的早餐了。

    吃完了早餐,陈婉君就准备去上班了。

    依旧是走路去的。

    上班的公司距离别墅并不远。

    穿过一条街道就到了。

    这家外贸公司算是中型的外贸公司。

    有五十多个雇员,每年大概能给这家公司的老板带来五万大洋的利润。

    陈婉君有些闷闷不乐。

    到了自己的工作桌前,拿起了今天要处理的工作,准备开始工作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走到了陈婉君身边,“婉君,今天下午有一场电影,美国电影,《乱世佳人》,一起去看吧。”

    这个人身材高大,皮肤并不是寻常公司职员的苍白色,竟然有几分古铜色的感觉。

    看起来比较俊朗。

    就是一眼,林庸就确信,这个应该就是陈婉君的意中人了。

    果然,看着这个人,陈婉君面上的表情和对待寻常人是不同的。

    多了几分柔和,多了几分爽朗。

    陈婉君点了点头,“好的,一起去看,再一起吃顿饭。我请你吃饭。”

    陈婉君要请吃饭,男人似乎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点了点头,“好的。”

    男人走了,林庸跟上。

    男人是公司打杂的,叫做宋名豪。

    比起来公司其他人,无论是家庭上,还是学历上都差了些。

    据说,家里的苏北农村的,没有读过什么书。

    在上海滩跑了几年,然后进入了这家贸易公司,打杂。

    才进入这家贸易公司六个月。

    虽然宋名豪家庭不好,学历也不好,但是因为容貌俊朗,嘴巴很甜,公司里的女职员都还是愿意和宋名豪来往的。

    而这一段时间来,宋名豪似乎认准了陈婉君,一直不停和陈婉君说话,约陈婉君出去。

    陈婉君也不禁心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