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七章 烤串

长耳朵的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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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三百二十七章 烤串

    我们来到一家烧烤摊,这家烧烤摊虽然是路边摊,但是生意不错。

    而且,烧烤摊还保持着原始的炭火烧烤,现在为了环境保护,城区里面的烧烤大多都换成了电烤炉,虽然卫生健康了不少,但是却少了烧烤本该有的炭火味,让很多烧烤都失去了灵魂。

    但是在这种城郊小镇,管理相对没有那么严格,所以这里还能用炭火烧烤。

    还别说,炭火烧烤就是香,隔着老远,都能闻到其烧烤的香味,用“十里飘香”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时间已经不早了,老板已经在准备收摊,看见我们一群人进来,知道来了大主顾,于是又赶紧把菜品摆出来,招呼我们坐下。

    我坐下来,对众人说道:“随便点菜哈,今晚我请客,不要客气!”

    “不客气不客气!”谢一鸣挥舞着菜单,对老板说:“这上面的东西全部来一遍,每个五十串!”

    顿了一下,谢一鸣又说:“一人再抱一件啤酒!”

    谢一鸣相当“大气”,老板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估计开店这么久,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客人,把菜单上的菜品全部包了,而且每样五十串,一人还要一件啤酒,老板诧异地问:“帅哥,你们……点这么多……吃的完吗?”

    谢一鸣咧嘴笑道:“我们能不能吃完,取决于你的手艺!”

    老板怔了怔,随即说道:“放心!放心!我在这里摆摊都十来年了,手艺和味道绝对一流!”

    老板高兴地招呼伙计,伙计给我们上酒,老板为我们烤串。

    因为只有我们这一桌客人,老板单独为我们服务,所以菜品上得很快,不过片刻工夫,各种菜品便琳琅满目摆了一桌子。

    不得不说,老板的烧烤手艺确实不错,吃东西讲究“色香味”,颜色排在第一位,这里的烤串颜色很不错的,不是那种烤得黑黑的,焦透了的感觉,而是烤得刚刚好,外酥里嫩,带着一点点炭火烧烤特有的焦黑。

    颜色排第一,香味排第二。

    当我们眼睛看见食物的颜色以后,其次便是鼻子闻到味道,如果食物香味浓郁,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动,那这个食物无疑是成功的。

    面前的烤串就是成功的美食,除了颜色好看以外,我们还没下口,光是闻到那香味,都已经馋得哈喇子长流。随便拿起一串五花肉,肉香扑鼻,肥肉滋滋地冒着油。毫不夸张地说,这肉香能够触及的灵魂。

    颜色不错,闻着也香,最后就是味道了。

    烤串的味道简直堪称完美,该脆的食材一定要脆,该酥软的一定酥软,该Q弹的一定Q弹,而且麻辣适中,上面的辣椒面刚好合适,香辣的辣椒面和肉香混合在一起,散发出一种令人难以抗拒的美味。

    咬一口肥肉相间的五花肉,满嘴流油,一点也不会感觉油腻;咬一口排骨,连骨头都烤得酥软了,在嘴里咬得咔咔响;咬一口鸭肠,又脆又Q弹,一点也不绵,相当爽口。

    当然,无论是什么食材,经过炭火烤制之后,里面都带着一点炭火特有的烟火味,这股烟火味才是烤串好吃的关键所在。

    老板烤得大汗长流,端着酒杯来给我们敬酒:“各位哥,味道怎么样?”

    谢一鸣左手一串排骨,右手一串鸡尖,吃得停不下来,含糊不清地说:“绝了!相当绝!以后咱们知道你这个地方了,有空就开车过来撸串!”

    老板笑着说:“谢谢,谢谢各位老板捧场!”

    “老板,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古天问。

    老板说:“不是,我是四川的,这烧烤手艺是继承我爸的!前些年我来这里打工,打工之余想着多挣点钱,那时候年轻,有的是精力,于是白天上班,晚上就搞了个小摊卖烧烤。没想到这烧烤小摊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收入也大大超过上班的收入,后来我索性就把工作给辞了,一心一意经营这个烧烤摊,一晃十多年都过去了,那些厂里打工的姑娘小伙,也是换了一茬又一茬囖!”

    老板和我们闲聊了几句,又转身去烤炉边烤串去了。

    我们坐在夜晚的街边,一边撸串,一边喝酒,满满都是人间烟火味,很是舒服。

    烤串和啤酒是绝对的灵魂伴侣,只要吃烧烤,就必须得配啤酒,除了啤酒以外,搭配什么酒水饮料都不香,就着美味的烤串,啤酒也是一瓶接一瓶吞下肚子。

    喝得正欢的时候,就看见两个年轻人,二醉二醉的从街边走过,夜晚的街道没有什么人,所以两人说话的声音感觉很大声,我们都听得很清楚。

    只听左边那人说:“哎,你听说了吗,镇上闫书记的儿子刚才在酒馆门口,被人砍断了手!”

    右边那人有些不敢相信:“真的假的?这里不是闫书记的地盘吗,竟然还有人敢动他儿子?”

    左边那人道:“当然是真的,听说断手都还在酒馆门口的地上呢!”

    右边那人摇了摇头:“恶人自有恶人治啊,闫书记的儿子绰号阎罗王,在本地横行霸道,为非作歹,早该有此报应了!”

    左边那人点点头:“是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坏事做多了,肯定会遭报应的!”

    两人一边说,一边去的远了。

    我扭头看了一眼青青,心中暗乐,对青青说道:“看样子,今晚你是为民除害了!”

    谢一鸣说:“这种人渣,就该好好教训教训,自以为是土霸王,拽上天了?居然还敢叫什么阎罗王,真是笑掉人大牙!”

    古天好奇地凑上来:“你们在说什么呢?那个闫书记的儿子被人砍了手臂,难道是你们的杰作?”

    刚才我们一直没有提到这件事情,所以古天他们也不知道,现在古天问到这件事情,我便把刚才在酒馆门口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古天听完之后,只说了两个字:“活该!”

    “阎罗王”那小子确实是活该,平时飞扬跋扈惯了,认为自己的老爸是这里的土霸王,仗着他老爸的关系在这里为非作歹,没人敢整治他,结果今晚终于走背运了,惹到了我们,惹到了他惹不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