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八十七章 大凶之地

刘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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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一个想要简单活着的修士,为什么会有野心很大的子女?”

    看着空空如也的降临通道,刘凤在宽阔的大殿中,久久无语,这个问题,他注定是想不通了。

    “父慈子孝,难道是我对你们还不够好?”

    刘凤的观点,爱是相互的,他的父亲没有给他爱,他的母亲差点掐死他的时候,就已经收走了给予他的爱,他没有去看过父亲哪怕一眼,但他没有觉的自己不孝。

    母亲以前确实疼爱他,但因为父亲想要攀高枝,脚踩两只船,想要掐死他,如果不是因为母亲先割腕自杀,才想起要掐死他这个父亲的儿子,最后没有力气,休克中的他掉落地面,摔醒了他,他已经死了。

    他现在还活着,是二世为人,不再欠父母任何东西,甚至,他欠院长奶奶和老贼头的,都比欠父母的多的多。

    君不仁而臣忠,那是愚忠,父不慈而子孝,自然也是愚孝。对这个观点,刘凤很赞同。

    他自认为对刘华和刘顺没有任何怠慢,他们想要什么他都给,小时候不想走他安排好的路,那时候觉的他们不懂事,却也由着他们,没骂过任何一句话,没打过一巴掌,怎么就会养成这种自私自利的人?

    “或许,老刘家的血脉,虽是火属,心,却是冰冷的吧!”刘凤自嘲一笑,本体枯坐,参悟时空道意的同时,一缕神念,时刻关注荣静连接在脑海中的那根信仰之线。

    地仙界,祖巫分身最后一道道文加持在风袋上,四周浓厚的地煞魔气呼啸而来,形成一个硕大的漩涡,在幻术的遮掩下,除了远处的狮圣能够感应到些微煞气波动,其他祖巫境界以下修士,并没有谁能够发现任何端倪。

    足足一个时辰,风袋终于炼制成功,刘凤也带领着手下,真正出了煞气笼罩的北俱芦洲范围。

    这里,是地仙界的中心,按说,作为距离四大神州最近的地方,这里应该是最好的贸易地点,应该十分繁荣才对,可惜,这里入眼全是荒凉,除了一些杂草树木,连蛇虫鼠蚁之类没有产生灵智的野兽,都趋吉避凶,远离这里。

    血液混合着黄土,已经形成了灰褐色的黏土,那丝丝暗红,仿佛一脚踩上去,能够挤出血水来,这里已经是大凶之地!

    千万年来,这里不知道战死了多少修士,妖族能够有如今的繁荣势力和地盘,都是在这里发动战争之后胜利带来的成果。

    无数生灵的鲜血,包括妖族自身的,神目运转,地面之下千丈,都已经被鲜血浸泡,无数冤魂潜藏于地下,混合着鲜血,等待着偷袭他们怨恨的这片土地上经过的任何生物。

    有那强大的鬼物,甚至都已经能够成为天仙级的战力,如果不是战争经常发动,给这些鬼物成长的时间,千万年时间,恐怕金仙都能出现吧!

    只是,刘凤想不通的是,这里对于寻常百姓和修士来说,是个大凶之地,但对于冥河老祖传下来的修罗一脉和邪修来说,这里简直就是乐园,他们为什么不来这里修炼?

    还有那佛门的和尚,来这里度化鬼物,赚取功德,不是佛门一向趋之若鹜的吗?这里代表着源源不断的功德,虽然度化一个鬼,给予的功德不多,但这可是半径万里方圆的凶地!

    积少成多的道理,还有什么修士能够比得上佛门更加懂得这个道理?看看佛门地藏王菩萨在地府做出的好事,就知道,哪里有功德,哪里就有和尚!

    而且,和尚的金身舍利之法,比其他任何修士,都更加需要功德加持。

    如果能修成功德金身,比如唐僧那样的,那金身摆在你面前,你能轻松打破,都得仔细考虑,带来的业力,值不值得你出手!

    邪修不来这里,还能说怕死,但是和尚不来,刘凤想不出来是因为什么。

    不过,不管因为什么,这里对于该隐来说,再好不过!

    看样子,这次该隐下界,刘凤不光没有赔本,还有的赚了!

    距离妖族战阵还有几千里远,可见,刘凤和狮圣的这场战争,对于以前妖族发起的那些战争来说,根本就是小场面而已,连战场都填不满的小场面!

    血煞之气也是煞气,一路走来,刘凤看起来是为了表露对战争的重视,早早下马步行,其实每一脚落下,地面下千丈范围内,所有血煞之气皆被刘凤吞噬,留下的只有纯净的血液精华和充满怨念恨意的鬼物。

    地下,该隐分身携带着血神幡和修罗幡,动作极为小心的收集对自己实力提升好处极大的鬼魂和鲜血。

    有刘凤在地面之上相助,该隐左手修罗幡吸引无数鬼物投入其中,右手血神幡仿佛无底洞,经过之处的鲜血,从大地内,从土壤中汩汩流动,被血神幡吞食的一干二净。

    肉眼可见,刘凤走过的地方,千丈方圆的土地,全部恢复原本的土黄色,一颗颗已经凝聚了千万年的血晶,在刘凤力量的震动下,跳出大地束缚,落在一个个正统巫修和武者手中。

    这等大补气血的宝物,在经过刘凤祖巫级别力量的净化之后,对于正统巫修和武者来说,都是最好的宝物!

    可惜,走了几步,一个人的动作,效率太慢啊!

    刘凤索性放出神念,笼罩所有地煞巫修,魂印施展,将神煞凝聚之法简化再简化,形成专门凝聚血煞之气的巫术,传授给一千五百万地煞巫修。

    既然一个人速度太慢,那就加上一千五百万巫修,大家一起来好了!

    血煞对于地煞巫修来说是宝,血液和鬼物对于该隐来说是宝,地下埋藏孕育的无数血晶对于武者和正统巫修也是宝,可以说,这个辽阔战场,对于刘凤来说,竟然是个宝库一般。

    更重要的是,这个宝库无主,可以随他取用,战争开始之前,手下能够进行最后时刻的提升战力,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嘛?

    刘凤干脆也不着急前行,指挥手下布置地煞魔神大阵,笼罩己方所有修士,慢慢推进,有魔幡、魔阵加持,尤其是刘凤神念笼罩大阵,大阵所及范围,就是他的领域,效率顿时翻了上百倍。

    万丈宽的战阵,经过之处,加上两边千丈距离,土地全部恢复黄色,周围的血煞想要再次侵蚀,起码也要百年时间。

    待终于到达妖族战阵前,巫族最适合冲锋的千丈距离,妖族最前方的那些炮灰小妖脚下,一方灰褐色大地,面前却是黄土,泾渭分明,十分显眼。

    这些小妖十分混杂,兔子、老鼠、野狗、豺狼、毒蛇、蟾蜍、蜘蛛、山羊、野牛、野马形成的妖族族群,只要是小妖,全是炮灰,这里聚集着草原上可以形成的所有动物种族。

    在地球上,这些不过是人类的食物,而现在,他们确实人类的敌人,而且比人类更强大。

    妖族阵营,一头草原鹰族,展开双翅,足有百丈大小,这要是出现在地球上,绝对会引起无数人类恐慌,而在这里,比他体型大的,太多太多,根本就无法引起任何骚乱。

    甚至,就连刘凤手下的这些地球人,也都早已经在北俱芦洲开了眼界,那些没有脑子,只会疯狂长个头的凶兽,比眼前这个老鹰个头大的多的是,他们短短时间内,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刘凤清晰的看到,所有的鹰妖,都落在每一头狮族的肩膀,多出来的,则站在每一个种族首领的肩膀上,明显是传递命令的种族,地位看起来还挺高的样子。

    飞到前面来的这个鹰族,正是从个头最大的那头狮子肩膀上飞起来的,和人一样端坐着的狮圣,身高足有三千丈,绝对是个巨无霸等级的高手。

    在妖族中,虽然并不是体型越大越厉害,但体型大的,就没有太弱的。除了少数几个种族,小个子也厉害的恐怖,大部分妖族,还是体型大的厉害些。

    在巫族,炼体巫族自然是身高体型越大实力越强,而巫师走灵魂一脉,主体不是身体,而是巫幡,巫幡越强越厉害。

    自从出了北俱芦洲,三千里路,刘凤等人却走了半日,加上两日路程,他们硬生生的走了九天,让妖族狮圣大人辛苦等待了七天,如果不是每日情报,刘凤等人并没有停滞不前,狮圣几乎要以为巫族怯战了呢!

    “哼,不过是一些疲敌之策的小把戏罢了,凡间有用,修士之间的战争,这种小手段,不过是笑话!”

    狮圣并不知道,刘凤在这一路上,趁着了短短七天时间,炼制了一件对巫族战争能够起到只管作用的巫器。

    并不年轻的他,如果知道刘凤竟然七天练了一件风袋,而且还是祖巫级别的巫师才能炼制出来的风袋,他也不会安安稳稳的坐在这里嘲讽。

    狮圣怒火一压再压,总算是等到刘凤带领大军出现在面前,他很想立刻开战,但他要弄明白一件事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