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魔王与宝具

激情香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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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图书管理员确认了一下后,格林明白了一件事:所谓的“宝具”,就是这么的不讲理!

    宝具是传奇强者的传奇具现,是物质化的奇迹,是一种规则层次的力量。规则,从来都是不讲理的!

    “地球上的那些脑洞在这个世界竟然变成了现实?”格林木然地看着手中的书,“看来我的常识以及对世界的认知需要更新了。”

    宝具是强大的。但是如果能够知晓宝具的规则的话,就能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克制。

    例如在《奥德赛史诗》中,传奇冒险者奥德赛就利用镜像术卷轴破掉了喀涅斯的必中弓,用沉默破掉了女巫的鸟笼,用涂抹了麻药的弓箭射翻了永生的暴君。

    “唔……虽然感觉‘宝具’这种东西有点不科学,但是既然这种东西存在,那么根据唯物主义‘存在优先于思维’的规则,现在需要考虑的并非其合理性,而是应该思考它的原理……”格林摸了摸下巴,思索了一会儿。

    “千影。”

    “是,主人。”黑发赤瞳的少女出现在格林身后。

    格林看向千影。

    ——————

    姓名:千影

    种族:???

    职业:战斗女仆??级

    称号:战斗女仆

    生命:???/???

    力量:25

    敏捷:A

    体质:20

    智力:10

    感知:A

    魅力:12

    能力:剑术(A),狂化(EX),心眼(A),影袭(A),精神锁定(B),女仆契约(EX),宝具(???)

    综合战力评价:传奇,挑战等级28

    ——————

    受限于实力差距,即使格林强化了自身的感知,也仍然无法看到千影的所有属性。但是仅仅能够看到的那一部分属性,已经足以让格林明白千影的强大了。

    也许是受狂化(失忆?)属性的影响,智力与魅力属性堪忧,但是其他属性都十分强大,技能也大多都是A级别,同时作为一名传奇,千影也是有宝具的。

    格林:“千影,你的宝具是什么?”

    “宝具?抱歉,主人,我没有相关记忆。”

    失忆吗?这还真是一个麻烦的问题。

    “可以给我看看你的宝具吗?”

    “主人,我不知道我的宝具是什么。”

    格林:“……给我看看你手中的剑,可以吗?”

    千影将手中的剑递给了格林。

    格林拿着千影的剑,看了看。

    “鉴定!”

    ————

    迷之剑(??)

    说明:强大的神秘将其覆盖,让人无法看清。

    ————

    “感知强化!”

    “智力强化!”

    “鉴定!”

    格林觉得自己犹如在用显微镜观察手中的剑。在强化了感知和智力属性后,格林终于获得了更加详细的情报。

    ————

    ???(宝具)

    攻击:1D8+1

    硬度:25

    耐久特效:因果·必杀(攻击对「主人」有敌意的目标时,无视目标防御,造成真实伤害。)

    特效:概念·守护(这把武器无法伤到「主人」,并且能够感知到针对「主人」的敌意。)

    说明:千影的宝具,其中寄宿着她的执念。

    ————

    虽然看到了属性,但是却没有卵用。因为想要使用宝具的话,就必须获得宝具的真名才行。不,等等,《奥德赛史诗》中好像也有一个失忆的传奇强者,他是怎么使用自己的宝具的呢?

    格林连忙将桌上的《奥德赛史诗》拿起来,快速翻看了一遍。

    “千影。”格林将剑拿起来,递还给少女,“给你的宝具取一个名字,怎么样?”

    “名字什么的无所谓。只要能够守护主人就够了。”

    格林摸了摸下巴:“执念吗……原来如此。”格林看了看手中的《奥德赛史诗》,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摸到了钥匙,“那么,就由我来给这把武器取一个名字吧。”

    “既然这把剑是为了守护我,那么就称呼它为「守护之刃」吧。发动宝具的关键词……嗯……”格林想了想,“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主人,由我来守护’,就将这句话作为启动宝具的关键词吧。”

    “好的,主人。”失忆的千影,对此没有任何意见。

    千影的问题搞定了,接下来。

    “接下来就是那个传奇盗贼希德的问题了。”格林挠了挠头,“从已知情报来看,宝具虽然强大,但是却都有着某些限制。能力越是不讲理的宝具,发动限制越大,反倒是那种单纯堆砌基础属性的宝具,限制比较小。那么那个传奇盗贼的宝具会是什么呢?”

    先向物品的原主人发布犯罪预告函,然后在预告函上的时间里,神不知鬼不觉地盗走预告函上的物品。

    瞬间,格林的脑海中划过一道闪电!

    “难道这就是他的宝具!?预告函是宝具发动的前置条件,一旦到了时间后,物品持有者还未发生变动,自动获得那件道具?”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也太BUG了吧?”格林挠了挠脑袋,“这还让人怎么玩?要不……果然还是将弓卖掉算了?卖掉这把弓后,再重新买一把新的?”

    格林并不介意将手中的弓卖掉,毕竟格林的职业是魔王,使用弓箭并没有任何职业加成。唯一的问题在于,卖掉弓后,获得的金币要怎么处理?

    两千金币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哪怕一枚金币只有五克,两千金币也有十公斤的重量。

    格林可以带着一把极品弓箭旅行,但是总不可能带着十多公斤的金币旅行吧?万一哪天自己这个“魔王”身份暴露,不得不跑路,放在家里/银行的金币不就都便宜其他人了吗?

    ……

    格里芬商会。

    听说格林的来意后,商会会长格尔德·格里芬亲自接待了格林。让格林意外的是,格里芬商会竟然也听说了自己被传奇盗贼希德盯上了的这件事。

    “虽然我们商会也很想买下这把弓,但是……很可惜,我们商会并没有与希德对抗的能力。”格尔德拒绝了格林的交易请求。

    “非常抱歉,虽然我很想帮你,但是我们只是一家普通的商会而已。”贝拉多娜满脸歉意。

    格里芬商会的拒绝,让格林有些意外:“那个希德有那么厉害?”

    “那可是一位传奇。”格尔德摸了摸嘴巴上的小胡子,“像我们这样的小商会,一旦被那种级别的强者记恨上了,将很难生存下去。除非……不,没什么。”

    格林不由地皱起了眉头:“除非什么?”

    “额……哈哈,没什么。我知识在想,如果你愿意娶我女儿,成为我们家的一员,那么你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就算我们帮你,希德也不会因此而怪罪我们。”

    “父亲大人!”贝拉多娜满脸娇羞与嗔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