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光明的渴望

三清无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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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知道了,如果下回我遇到这样的丧尸,一定想办法通知你!”林朋强忍心头烦燥之意,淡然说道。

    “不知道林朋哥哥,在这个黑暗无尽的世界里,抱的是什么心态呢?”很意外,云飘雪打破了宁静,反过来问了个不着边的问题。

    “心态?”林朋痴痴不语。

    “是为人类存亡力拚到底,还是独存本心置身事外呢?看你不像是个简单人物,为什么不去政府军那边帮忙?”云飘雪淡然道。

    “呵呵,我只是喜欢东逛逛,西逛逛,我喜欢流浪,我喜欢一朵花,并不一定要把它摘下来;我喜欢风,难道叫风停下来,让我闻一闻?我喜欢云,难道让云飘下来,来罩着我?我喜欢海,难道叫我去跳海?也许随心所欲,才是我最终的想法。”林朋想了很久,才选了个最符合目前心意的答案,悠然道。

    可能是不太喜欢林朋这种玩世不恭的语气,云飘雪脸上露出些些失望,将手中淡水一饮而尽,便起身告辞:“林朋哥哥,云飘雪还有要事在身,必须先走一步了,有机会我们再见吧!”

    也不等林朋答应,点头示意,便这么推开大门消失无踪。

    那一缕仙境之气渐渐飘散,林朋只觉得心头沉重无比。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和平可言了,人类欲置任何丧尸于死地,而丧尸高等级进化正在突飞猛进,可想而知,当他们能拥有智慧之时,组织起浩浩荡荡的丧尸大军,人类将如何抵抗?

    而夹在中间的林朋,就算想随心所欲,可又怎么做的到,又将何去何从呢?

    自己确实没有让人类变成丧尸的能力了,林朋看着活蹦乱跳的奥戴莉非常的无语,在留下充足的食品和饮水后,林朋离开了。

    也许以后都不会回来吧,毕竟她是人类,不是丧尸。

    乱世生存,实力为主,林朋扔下那些人类与丧尸恶斗不休的想法,杂在一群出城巡逻的士兵中安然离城,现在尽快提升实力,才是真正的王道,没有实力的人物,不管是在人类世界还是丧尸世界都是一粒棋子,任凭它人摆布!

    林朋不想做棋子,他只想做一个,坐在一旁观棋不语的真君子。

    纽约城,这座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现在也汇聚着数量最多的丧尸群体,上千万的丧尸日夜在城里游走不定,愁云惨雾鬼哭狼嚎,现在这里是一座死亡之城。

    无数的高楼大厦蒙上一层擦不去的灰色,血腥之气在这里蔓延,这里被丧尸占领。

    随着越来越多的高阶丧尸的崛起,猛虎佣兵团那种组织已经完全失去了生命力,他们再也不可能用悍马车和巴雷特重型狙击枪横行于世了,随便出来个六级本体进化的丧尸,上千人的部队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可偏偏林朋找了快半个月,都找不到四级以上的高阶丧尸了。以前那种智慧丧尸满街走,小小一个浣熊市就让林朋升了好几级的事情,终于明白只是个巧合而已,实际上这种丧尸的出现还是很偶然的。

    虽然高阶丧尸越来越多,可这数以千计的数量,分到几十亿的丧尸群里,也不过只是大海中的一滴水珠而已。

    林朋走在霓虹灯管不再闪烁的大街上,裂开的公路无边无际。那些曾经在这大街上裸露着肩膀,搔弄姿的妖艳女郎已经消失无踪了。高耸的大厦依然耸立着,低矮的平房依然存在着,两唯一的共同点,便是这里面再也没有人的踪迹了。

    走过一个叫“昨夜时光”的酒吧,林朋似乎看到一群群打扮的时髦新潮,用啤酒香烟K粉和海洛因的美国青年,在挥洒着无尽的青春,他们都有自己梦想的天堂。

    可我的天堂呢?林朋想伸出手抓住那些活跃的身影,却将那些突兀的景像打碎,林朋抬着头,看了看头顶那高大的立交上台桥,看到不远处的光。

    自己的确接受了丧尸的身份,可是看不到自己的未来,看不到未来的人生,是悲惨而毫无指望的,林朋缺少一个领路人,带他走过这段最难熬的心灵之路。

    心情深重地走在街上,林朋已经杀了好几个低等级的本体进化型的丧尸,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手掌中的那个诡异的血洞再度打开,去吞食那些进化结晶。

    难道是自己的身体嫌这进化结晶太过低级?林朋拿着一颗硕大的进化结晶,百无聊赖地坐在街边,看着这刚从一只三米多高的力量型丧尸脑部掏出的进化结晶,不知如何是好。

    转手把这进化结晶放进口袋,既然手掌中的血洞不会打开,这结晶生吃下估计也没有任何作用了,林朋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强大,我想强大,可强大不是自己想,便可以的事情。

    林朋倚着墙,弓起一条腿,懒懒散散地站着,身后好像是个超市,不知道是家乐福还是沃尔玛。

    强烈的阳光照耀着大地,这时候丧尸们都躲在隐暗的角落,隐藏着自己害怕紫外线的皮肤,只有林朋惬意地晒着太阳,看着这让人迷茫的大地。

    “天啊,罗莉卡,你这样很危险,快回来!”一阵很细微,听起来有些痴痴呆呆的声音让林朋闭着的眼睁猛然打开,人类的声音!

    “我知道,我只是想看下阳光,我快一年没有看过阳光了!”一个轻轻柔柔,好似棉花糖一般甜腻腻的声音,让林朋更是精神大震!

    是人类,真的是人类!在这丧尸占据了这么久的丧尸之城,竟然还有人类在生存!这简直就是奇迹中的奇迹!

    林朋循声而去,意外地现,在这超市边缘,有一个水泥铸做的小房子,粗看起来,和其它的建筑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偏偏大门完全是用精铁铸成,厚重无比。

    这房子的左边,有一扇由两根手指那么粗的钢筋组成栏杆,护卫而成低矮的小小通风口,而那钢筋与钢筋之间,那有限的空间里竟然颤颤微微地伸出来一只白嫩的小手!

    那只伸展开来迎接阳光的小手,皮肤极其细腻,粉嘟嘟地透着那么地纯情和美好,那上面找不到一丝瑕疵,绝对没有任何疤痕或损伤。牛奶般的白嫩,绸缎般的丝滑,这双手是那么的年轻!

    这应该是个不到十四岁的女孩子的手,林朋坐下身去,背靠在墙上,看着就在头边那只粉嫩的小手,在强烈的阳光中,捕捉那闪瞬即逝的明亮的线条和透剔的色彩,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迎接着那温暖的阳光。

    那只小手轻快地跃动着,指尖飞舞,仿佛是拨动莫名的琴弦,光的琴弦。五指依次卷起,又仿佛是花园中的鲜花般盛开,沐浴着灿烂的阳光。手指变化,时而如同拨动清清的流水,时而好似蝴蝶在空中飞舞,如痴如狂地捕捉那光线之中流动变幻的光色之美,感觉着久别重逢的喜悦。

    可怜的人类,躲在地下将近一年,竟然奢侈到连阳光都只能用手去触碰,去感觉。以前的地球主宰,万物之灵,如今如此惨淡。

    “阳光,温暖吗?”痴痴呆呆的声音传来,细细的,不可捉摸。

    “嗯,很暖和,现在应该是三月初了,阳春三春,外面一定开了很多很多美丽的鲜花,我好想在草地上奔跑,去感觉甜蜜的花香,哎,可惜外面很多丧尸!”轻轻的叹气声传来,是那么的失望。

    “罗莉卡,让我也摸摸阳光!我好想念它!”

    原来伸出手的小女孩叫罗莉卡,这名字不错,林朋转过头,看着那只微微卷起,手指甲都是那么晶莹剔透的小手。

    “艾米,别这样,人家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跑出来,能摸一摸阳光呢,如果你还这样,下回我就不带你出来玩啦!”棉花糖一般的声线,配上那只雪白娇嫩的小手,真是没治了的组合啊!

    林朋突然有点想流鼻血。

    “求你了罗莉卡,就让我摸一摸吧,要不,让我看一看也行!”艾米苦苦哀求,声音也渐渐的大了起来。

    “行了行了,你再说下去,丧尸都会被你引来了,好吧,就让你看一眼!”里面传来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看来两个小女孩在换位置。

    “哇,罗莉卡!我看到阳光了,它好耀眼,好明亮,好美啊!”艾米几乎要尖叫出来,林朋觉得,她的眼睛一定瞪的好大。

    “叫你不要那么大声哎,小心丧尸!你快点看,看完轮到我了!”罗莉卡不满的声音传来,还传来重重的锤击的闷响。

    “啊哟,你想看就让你看嘛,为什么打我,哎,对了,你还想看什么呀?”艾米捂着被打的地方,呲牙咧嘴地倒抽凉气。

    “我想试试,把手伸外面一点,尽量外面一点,看看能不能摘到边上盛开的鲜花!”罗莉卡充满期待地说道。

    “罗莉卡,你在做梦么?虽然我有点间歇性的精神病,但我也知道这样子是不可能采到花的!”艾米斩钉截铁,毫不客气地猛揭自己和罗莉卡的短。

    “试试嘛,来,让我试试,也许会有一个白马王子从天而降,出现在我面前,为我献上一束美丽的鲜花呢!”罗莉卡兴奋地想到。

    “我真是被你打败了,这么不可能的事情,你还说的有模有样,你的痴心妄想症已经超过我的间歇性精神病了!”艾米哈哈大笑。

    “快让开,要不我又揍你了!”罗莉卡简直快气歪了鼻子。

    “好,不过你上回哄我睡觉时,给我讲的人鱼公主的故事,还没讲完呢,能不能现在先讲给我听?”艾米依然霸着位子。

    “小孩子要乖,要听大人的话,这样才没有白吃饭!明不明白?你先让位置给我,一会儿回去,晚上我给你讲。”罗莉卡嘴里敷衍着艾米,开始抢位置。

    “我哪是小孩子呀,我都十五岁了,你才十四岁没到,竟然叫我小孩子,另外我很乖的!”

    “你乖的话就现在回到我这,跟我换!”罗莉卡不耐烦地说道。

    “不行不行不行!”艾米的脾气上来了。

    “好好好,我现在就讲!人鱼公主的结局是:人鱼公主死了,因为王子出轨!人鱼公主想拿刀把他杀掉,可是没有勇气,结果拖来拖去掉进水里淹死了。满意了吗?快点让开!”气急败坏的罗莉卡话音刚落,只听“哇”的一声,艾米豆大的泪珠滚滚而下,低声抽泣起来。

    林朋不觉哑然失笑,开始幻想起这水泥墙后,那仿佛是长着魔鬼尾巴的小萝莉罗莉卡,会长的什么样子。

    水泥墙后,又传来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看来两人是对换了位置,不多时一只白嫩的小手又伸了出来。

    这回连小小的胳膊都伸了出来,在虚空拚命地伸着,想抓住边上生长的野花。

    周边是有块小小的草地,上面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儿,可是这罗莉卡小小年纪,又怎么可以采到几米远以外的鲜花呢?

    这样的误打误撞,难道真的等一个白马王子,驾着五色云彩从天而降,将那束鲜花交给她吗?十四岁,果然还是个爱看童话书,对未来充满色彩缤纷,不切实示的幻想年代,那是一个人人都羡慕的年轻时代。

    林朋呆呆地看着那条雪白水嫩的胳膊,坚持不懈地四处虚抓着,突然觉得自己很残忍,就这么样地看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失去对人生的美好向望,看着她那像吹起来泡泡般美丽的梦渐渐破碎。

    看着那件公主裙,淡紫色花瓣的裙袖上,渐斩染上铁锈,林朋再也按耐不住了,一个箭步冲上那草地,摘了一大把漂亮的野花,慢慢走近那条水泥墙上,靠近那女孩的手。

    轻轻地将花瓣接触到那粉嫩的指尖,林朋看到那本来失去信心的手臂猛然颤抖了一下,不停地在刚刚接触到花瓣的地方摸索着。

    林朋慢慢地将花儿迎上,直到那水泥墙后,出一声小女孩的欢呼声,紧紧地把那束鲜花抓在手里,带回那个幽闭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