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偶遇佳人

蒙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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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很惊奇。

    天已经亮了,而我还泡在水里——谢天谢地,不是整个都泡在里面,而是露了半个脑袋在水面上。周围的水是清的,清得我能数清楚水里往来的鱼虾。

    而头顶的天是蓝的。阳光斜斜地从枝叶间落到这河边的浅滩上,我那一小片露出水面的肚皮给晒得有些热辣辣的。

    本来我应该很高兴的。没被水淹死已经很不错了,和况还被冲到了这么个风景明丽的地方。问题是,别的人都不见了。

    崔叔闻啊,整天用悲情的眼神看着崔叔闻还强吻他的那个永敬啊,那个莫名其妙管我叫妖孽还要杀我的大和尚啊……统统都不见了。

    我终于可以大吼一声:这个世界清静了——

    然后我就蹦了起来,不等水面平静,就看到了自己的水中倒影。

    ——全身的毛都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只有肚皮上的几挫毛像刺猬的毛一样,黏在一起直挺挺地竖着,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我这才反应过来——我又变回狸猫了!

    我踮起脚转了几个圈——哗,果然还是这个身体用起来比较舒服啊。

    想到人,我立刻就想到了崔叔闻,不由得一阵……担心。

    不知道他被冲到哪里去了呢?

    既然我还活着,他也应该没事吧?如果拿人的身体来比较的话……他可比我强壮多了。

    我自己安慰着自己,一个猛地扎进水里,沿着清清的小河往下游游去。他是先沉下去的,应该会比我被冲得远。

    我一边浮着往下游,一边在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记得崔叔闻今天穿的是一件深蓝色的T恤,好认得很……

    整整往下游了几公里的水路,没有。

    我用爪子抓着自己的脑袋——没准他醒过来已经上岸去了呢,这小子怎么看都不像是短命的,一定会没事的。

    水里有点冷,我还是上岸再找好了。几下划到岸边那些光溜溜的鹅卵石上,出了水,狠狠地甩几下身体把水珠子都甩掉,然后再沿着河岸继续往下走。

    午后的阳光很暖,带着草木香气的清风拂过,很快就把我的毛都吹干了。

    想到崔叔闻可能已经上岸了,这回我不但看河里,也往岸边的树林子里看。

    仔细看过,才发觉有些不对劲。

    虽然这条河看起来还挺眼熟,但是那林子里有些树……我绝对没在这森林公园的地盘里见过。不但在森林公园里面没见过,就是在森林公园外面都没见过。

    难道说……我被冲到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不对啊,森林公园里的小溪小河什么的一出山就汇到大河里面去,大河又汇到大江里……如果我这是被冲到公园外面了,那么应该是在河里才对……

    眼前这条山里的小河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会被冲到这么个……不知道是什么鬼的地方?!

    我彻底迷糊了。我伸爪子揉揉眼睛,再敲敲脑袋——幻觉,那些树绝对是幻觉!

    还没睁开眼,头顶啪的一下,有个什么不轻不重的东西掉到了我头上。我用爪子用力一抓,放到眼前——原来是片树叶。

    一片我绝对没见过的树——的树叶。

    我立刻看看头顶,然后再顺着那树冠一路看下来,只见是棵高大修长的树。它那么在河边站着,微风拂过,也算是玉树临风了——可是临风的玉树老第,你能不能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地方,还有,为什么我会被冲到这里?

    我蹲在岸边,用嘴叼着那片树叶,望着河里缓缓的流水,百思不得其解。

    回想昨天晚上的事情……原本永敬开着车带我和崔叔闻在路上走着,然后大和尚来了,一阵绝对的黑暗之后又是一片绝对的明亮,总之周围的东西都看不到了。之后和尚跑了,永敬追上去,我和崔叔闻也跟了上去,中间走了不知多远的路……

    然后……永敬和大和尚斗法,大和尚用佛珠变成水球砸我们……我们被淹了……然后就被冲走了。

    糟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崔叔闻好像晕过去了。那样的话长久的泡在水里……

    他会不会……已经……

    我猛地把脑袋扎到水里。崔叔闻,你可千万不要出事……

    突然永敬那声音又仿佛回到耳边。他说他只能送我到“这里”,然后又叫我好好对崔叔闻……这么说,我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其实是因为永敬用了什么……什么法力?!

    所以既然我没有出事,那崔叔闻也一定不会有事——不然永敬不会托付我好好对他!

    一想起永敬我就一阵难受。我就是再不懂人类的事情,也该看得出来他很……爱崔叔闻。

    可是崔叔闻居然一心就想着找我,有时候根本就不理他。

    想起永敬那样帮我击退了那个大和尚……一股罪恶感从脚底冒了起来。

    我暗下决心——好吧,看在永敬救过我的命的份上,以后我就对崔叔闻好一点。永敬既然那么……那么爱他,又有那么大的本事,最后一定能想到办法跟过来的吧?

    耳朵不知不觉地被水灌满了,身边的一切声响,听起来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比如那声狗叫声,一声声地听起来像是隔了层玻璃……

    狗!

    我惊得跳了起来,一边用力甩着耳朵里面的水,一边到处找那个声音的来源。

    别嫌我大惊小怪——我毕竟是猫科动物,看到犬类多多少少都会有点不舒服。

    何况突然出现在眼前是那么一只大狼犬——块头足有三四个我那么大,黄色的毛,黑色的背,竖直的耳朵,硕大的眼珠……还有两排闪闪发亮的,尖利的牙齿!

    现在它正张着那足以一下把我的脑袋咬碎的一口大牙,朝我声声狂吠。

    我只觉自己浑身的毛都炸开了,支撑着身体的两条后腿开始有些发抖。毕竟这么大只的猛兽我足有百来年没见过了啊——

    逞英雄是人类那群傻蛋才会干的事情,我镇定住,想都没想,回头撒腿就跑!

    下水是不行的。因为我的印象里……狗也会游泳,而且速度决不会比我慢。

    但是有一样,我会,而眼前这条大狗绝对不会!

    我撒开四爪朝一棵树没命地飞蹿,然后沿着树根一鼓作气蹿了上去,蹿到了最高的枝丫上。在离开地面的那一刹那,我觉得自己尾巴上的毛好象掉了几根——

    我在树枝上站稳了,才敢往下看去。只见那大狼犬还在冲我不要命地狂吠,两只前爪不住地扬起,一副要追上来把我碎尸万段的凶样。

    我把尾巴垂下去,身子转了个圈,朝它摇了摇。我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激那大狼犬疯了一样的狂吠。然而不知道怎么回事,它突然不叫了。不但不叫了,还收了趴在树干上,猛抓猛刨的前抓,站得有模有样的,侧着耳朵不知道在听什么。

    然后我也听见了。那是一声穿透整个林子的清啸。

    大狼犬又大声吠了起来,不是向着我,而是向着啸声传来的方向。啸声之后,传来的是一阵马蹄声。

    我一阵激动。这声音我可是有几十年没听过了啊——话说从前出去玩的时候,变了人以后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骑马——天啊这里竟然有马——

    我正激动,听到有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远远传来:“威猛!威猛!”

    只见地上那大狼犬彻底收了爪子,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处——绝对原版正宗的狗见了主人的模样。不久我便透过重重的枝叶看到有十几条人影——都骑在马背上。

    我一看那些人的打扮,立刻就懵了。

    话说……虽然我不常出去,但外面的世界我还是知道的,二十一世纪了嘛!全世界的年轻人都穿T恤牛仔裤了,哪还有把自己整成这样的?

    身上穿着几百年前就已经绝迹的,宽袍广袖的汉人衣衫也就算了,就连头发也都是长的——尤其是排在第三的那个,头发都长到腰际了,水亮油滑的,有风吹过的时候还有几绺随风拂动。拿个相机拍下来,立刻就可以上杂志做洗发水广告了——

    顺着那头发,我看到了一张顶顶好看的脸。

    脸型有些长,线条柔和,没什么棱角。眉眼鼻唇都像是用工笔刻画的,清清楚楚,一见难忘。只是嘴唇有些薄,唇角微陷,像是在想什么心事。

    像雨过天晴时明丽的山光水色,又像是黄昏时拂过树梢的清风。

    ——我只觉一阵凉,盛夏在大汗淋漓时突然全身浸没在溪水中的那种凉。

    我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了。可现在视线却像被胶水粘在了那人身上,怎么扯都扯不下来。就在那一瞬间,他身上流动着墨绿色华彩的衣衫,胯下纯黑色的骏马,还有身边那些人,统统都被我的眼睛自动从视野里面剪掉了。

    只剩下他一个。

    一个冷冷的声音把我从近似花痴的状态中拉了回来:“威猛,找到什么猎物了?”

    跟着地上那狼犬又一阵狂吠。对不住,我刚刚光顾着看帅哥,把真正的敌人给忘了。再看那条狗,只见它又扬起了两只前爪,一边对着我狂叫一边刨树上的皮。

    大哥,你再刨下去这棵树还不给你刨死了——

    刚才那个冷冷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哼,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只花面狸。”

    ——花面狸这名号,我倒很多年没听过了。

    我这才看清楚了,说话的那人长着普普通通的一张路人脸,只比方头阔耳那一类好看点,也是一头长发一身长袍,只不过那袍子是黄色的,腰间还系了一根明黄色的腰带。瞧他整个人就是一暴发户——话说他头上那簪子,应该是镀金的吧?闪闪发亮的,倒挺像那么回事。

    骑的马却是枣红色的,看上去神骏非常。

    俩字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恶俗。

    然后是另外俩字:可惜。可惜了他那匹马。

    所以我非常不爽他那句话。花面狸咋了?你那条威风凛凛的威猛还不是拿我没辙?

    我特地跳到一个枝叶比较稀少的树枝上,故意来回转了几个圈,好让他们好好瞻仰下。

    当然……也是因为我想多看那个人几眼。

    毕竟好看的东西,总是令人心情愉快的。

    而他正好也看了上来,然后,唇角一勾,绽出一个浅浅的笑。

    我于是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在对我笑。奇怪哩,话说崔叔闻长得也顶顶好看,还整天对我笑——可是我怎么就没有现在这样,想欢呼雀跃的感觉?

    他身边有个声音说:“花面狸是常见,不过这只毛色纯黑,倒挺稀奇。”

    顺着那声音看过去,原来也是个长发长袍的年轻人。不过这位长相就比满身黄灿灿的那个要好看多了,仿佛镌刻出来的一张脸英俊非凡,甚至……比顶顶好看的那一位,多了些飞扬的神采。他身上穿的是一身白袍,腰间却和暴发户一样,系了根金黄色的腰带。

    就一根腰带,把我的好印象全都毁了。

    除了我先看到的这三个,其他的人呢,全都一色的黑袍——手里都拿着乌鞘的刀。还有一个手里拿弓背上背着箭筒,倒挺像那么回事。

    可惜都不好看。

    我居高临下这么一扫视,才发现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那就是,除了顶顶好看的那位长发美人他自己,其余所有的人都在朝他看。

    ——但是眼神各有不同。白袍子黄腰带帅哥是光明正大理所当然地看,目光所及的范围从未离开过长发美人;金光闪闪的暴发户呢,是看几眼就闪开,然后又再转回去看几眼,仿佛有些心虚;其余那些应该算是随从的,压根就不敢正眼看他,只敢拿眼角的余光瞟他。

    至于长发美人呢,只见他眼观鼻,鼻观心,镇定自若,仿佛他周围的人都空气——果然气度非凡。

    这一眼,看得我顿时心花怒放——他还在看着我笑啊!

    突然暴发户说:“看来苏公子喜欢?不如小王射它下来,送你做双手套如何?”

    唔……难道在人类眼里,老子的价值就只是身上的肉和皮毛?

    切,如此说来,人类才真的半点用处都没有呢!肉不好吃不说——嗯,这是我听来的,瞧他们那张光溜溜的皮,就是剥下来了,恐怕也没啥用处吧……

    只见那个苏公子微微摇了摇头,他旁边那个白袍子很不屑地说:“青溪身份尊贵,哪用得上这种东西!青溪,两个月前楚将军送了张上好的玄狐皮给本王,本王想,那样的东西,还只有你配得上——”

    呃……他大爷的,这小子居然还嫌老子的皮毛不够档次!上好的狐皮……哼,你有种把自己的皮扒给他!

    这么说,这位顶顶好看的公子应该是叫“苏青溪”了。果然人如其名,连名字都这么清凉淡雅的。看来他倒没那么贪我这张黑皮,也不怎么贪传说中上好的玄狐皮——他只是抬手摆了摆,轻声说:“多谢殿下,青溪不敢。”

    声音清亮,比山林中淙淙的水声还要好听。

    白袍子的脸色顿时变了变,又狠狠剜了那暴发户一眼。

    暴发户得意洋洋地笑了笑,突然向身后伸出一只手。

    我顿时有些晕头转向。他们刚才说什么?小王?公子?殿下?

    这这这这是古……古代的人才会说的吧?

    我明白了。我这是遇上拍古装片的了。切,这几人演技真不是一般的烂啊——嗯,好看的那一位除外。

    我刷一下蹿上最高的树枝,四周仔细扫视过一遍——没有摄影机,没有戴棒球帽坐帆布椅拿扩音器的导演,没有端茶倒水送便当的小弟,的这些人身上也没有吊着钢丝……

    难道他们是在……彩排?

    毕竟二十一世纪了啊,还有谁会本王公子的乱叫啊?这么一伙人要是出现在大街上,一定会被群众围观的……

    我再看看周围,确认了一件事:除了树底下这伙人,这林子里再没别人。

    我真的想不通了……这伙奇奇怪怪的家伙是怎么跑到这树林子里来的?

    按照现在的状况……

    唯一的可能就是——

    我被送回到古代了!

    所以那个时候永敬会说——只能送我到“这里”了,而他自己根本没有打算要跟上来!

    我替他一阵心酸。

    心酸完了又想,如果我真的是回到古代了,那么我遇到的这伙人身份还不低啊。

    ——对了,那暴发户一身明黄,这白袍子腰上也是明黄的腰带,我怎么就忘了这应该是皇家专用的颜色!

    我决定陪这几位身份不低的王爷公子们好好玩玩!

    我低头一翻身,又落回低处的那根树枝上面。一站稳,脚就软了。

    只见那个暴发户王爷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油亮油亮的弓。箭在弦上,箭尖上下左右晃动着,但是晃来晃去,目标都是——我。

    我就是个瞎子,也应该能看出来,那闪着寒光的箭头,绝对不是腊做的。

    ——看来这丑家伙还真打算拿我这身皮毛,去讨美人一笑了。

    可惜,我也很喜欢看美人笑,所以还要留着一条命。

    我转身,沿着树干迅速蹿了上去。然后折上了前面的一根大树枝,从上面飞奔过去,在树枝的尽头飞身一跳——

    我飞在半空,不忘朝正下面的那伙人摇摇尾巴。

    臭小子,你以为我上了树就下不去了么?这么浓密的树林,我想上哪棵就上哪棵——想射我下去,不要说门,老鼠洞都没有!

    “呼”的一声,我稳稳地落在了对面的树枝上。

    但是,我随即就听到了一声利器刺破空气的呼啸声,跟着是很惨的一声“吱——”

    好像,好像是从我自己的嘴巴里面发出来的。

    而且……前脚好疼,疼得我在树枝上都站不稳了。

    一个站不稳,当然是落了下去。

    他大爷的,谁偷袭我?

    我不死心,在半空中翻了个身——免得脑袋先落地,撞出一地脑浆来,让美人看了不好。

    风从耳边呼呼的过去。我调整好姿势,准备着陆——这林子里地上铺着厚厚的一层落叶,我还不至于会摔死——

    脚底一软,又往下坠了一段,这下下落的冲力彻底给消掉了。周围,是墨绿色的一片。

    我立刻抬腿向前,准备撒腿就跑——

    奇怪哩,怎么——地上这么滑呢?难道是我摔到一片苔藓上了?

    突然颈后一紧,竟然是有人抓着我脖子上面的皮毛把我提了起来!

    我惊叫一声,挥爪就是一顿乱抓。

    既然有胆偷袭我,那就等着毁容吧!看我不把你的脸划成一块老树皮!

    然而我把爪子举起来之后,就没划下去。因为出现在我眼前的,是苏美人那张微笑的脸。

    苏美人眼角弯弯,嘴唇微翘,看上去心情似乎很不错,就连原先若有所思的神情都冲淡了不少。

    于是我心花怒放。这样的美人,才真的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哇——

    证据就是,我那只被他握在手里的前爪,明明还在流血,却一点都不疼。他的手又暖又软,好想把脸也凑上去蹭一蹭——

    只见苏美人握着我的前爪,仔细看过之后,眉头微蹙:“好深的伤口——”

    我浑身一颤。听他的口气,不但是不想用我的皮毛做手套,还在为我受伤表示遗憾——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宁可被一箭穿胸哇!

    ——前提是不要射到心脏。

    握着我前脚的手紧了紧,只见苏美人掏了张雪白的手帕出来,轻轻抹掉了上面的血迹。然后——他竟“嚓”的一声把那手帕撕了,沾了血的那一边扔到了地上,剩下的一边缠到了我的爪子上。

    做完这些,他眉头舒展,脸上绽出一个云淡风清的微笑来。

    我……我……我要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