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但愿你不记得我

月玲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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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并不是很好。

    厚厚的云层堆积在天空中,昏沉沉的有种天还不亮的感觉,似乎一场暴风雪正在酝酿中。

    美国的国际机场,晋慕雪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候机室内。其实,一个人出行的人大有人在,他们的脸上或许是平静,或许是期待,或许是焦急,但是没有一个人的表情是和她的一样,那样的无奈无助,绝望落寞。

    那些心事,无非都是因为一个人,一个不爱她的人,一个不爱她却还是她丈夫的男人。

    上大学的时候,她为他倾心,始终跟在她的后面,哪怕仅仅是看见他的背影,心里也都会高兴一阵子,可是那个时候的他,眼中却只有蓝月。

    她伤心,她嫉妒,她以为她只要坚持不放弃的跟在他的后面,最终,老天爷一定会实现她的愿望,让他们在一起,后来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订婚的时候,他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不悲不喜。

    他不会为她买花,不会为她选礼服,甚至订婚的戒指都是她选的,他从不上心这些,似乎娶她,只是一件任务一样,仪式上出现一下,就完成了他的使命。

    结婚的时候也是如此,而且,他还拒绝记者参加婚礼——她知道,他这样的低调,无非就是不想让蓝月知道他结婚了。

    都已经到了结婚的地步了,他心里首先想到的,却依旧是那个女人!

    她嫉妒的发狂,她心里怎么好受?于是她专门打电话告诉了蓝月他们要结婚的消息。

    她以为,蓝月会无动于衷,或者悲愤不已,来婚礼上大吵大闹,到时候她就可以向全世界宣布,她才是佟佑晨名正言顺的妻子,而蓝月,不过是个没有家教的小野花而已!

    可惜没有,一切都不过是她的想象。婚礼那天一切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所以她才去了宁杭,她想当面看看,蓝月如今是什么模样,知道他们结婚了,是不是会认清现实,放弃佟佑晨,那样,他们各不相干,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即便是和佟佑晨相敬如宾,她也认了!

    可是,却没想到,竟然会遇上苏宝华那个人渣!让她本来就岌岌可危的地位更是雪上加霜,现在佟佑晨更加的不会理会她,就连晋家,她都是一个笑柄,是家族里一个耻辱的存在,甚至,家族为了给她犯下的错误买单,几乎动用了所有的流动资金......

    晋慕雪把头埋在臂弯里,眼泪的止不住的流下。

    她想起原先肖珞和蓝月出现绯闻的时候,阿一就去了宁杭,买下了当地的几家主流媒体,浪费了佟家大量的流动资金,所以后来,当晋家提出要给佟家注资2.8个亿的时候,佟佑晨点头就同意了。

    也许,这是他一开始就计算好的吧?

    他的城府,到底有多深,这么多年了,她始终无可估计。

    想到不久前,他正准备出发去豫城,却在临行前得知蓝月被送往美国治疗,他不顾一切,毅然来到美国,只为陪着那个失忆的人一起度过几天。

    ......

    已经不用再多说了。在佟佑晨的心里,蓝月已经比全世界都重要,她这一辈子都别想越过她!

    眼泪流的更加的凶猛,终于,候机室里响起提示行人登机的语音,正是自己返程的那趟飞机。

    晋慕雪站起来,用风衣的袖子胡乱的擦了擦眼泪,拉着行李箱朝登机口走去。

    飞机上,她想了很多。

    自己为了佟佑晨已经浪费了许多光阴,或许,这样的日子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她总得有个精神寄托,不然,一辈子也许就这样完了。

    想到这儿,她忽然想到,自己也许该找点儿事情来做。

    于是,她从包里掏出了平板电脑,然后搜索一下一些比较适合女士投资的项目,正在浏览的时候,右下角忽然出来一个提示,说是邮箱里出现了一封邮件。

    来自瑞丽莎。

    晋慕雪的心里安静的一下,忽然有些激动起来。这些年,她一直关注佟佑晨,所以,身边的闺蜜朋友少之又少,而瑞丽莎恰恰是这几个少之又少的朋友之一。

    之前经常会在各种酒会上见面,因为当时瑞丽莎在国内,而她也在宁杭读大学,所以她们之间来往十分的密切,后来,毕业后,她回了港城,而瑞丽莎则出过深造,两人见面渐渐少了,结婚的时候,瑞丽莎只是把份子钱给随了,人却没有来。

    晋慕雪点击进入邮箱,然后顺利的找到她的邮件,打开,仔细的看了起来。

    原来,瑞丽莎已经回国,由于通讯不同,因此电话一直联系不上她,所以,这才尝试着发了一封邮件,说是许久不见,想见一见老朋友。

    晋慕雪十分的高兴,当即给她回复了邮件,没想到,瑞丽莎很快的回复过来,告诉她,她现在宁杭。

    似乎是被这两个字给刺激到了,晋慕雪的脸上一抹儿痛苦的神色一闪而过。

    沉默了一会儿,她给瑞丽莎回复,说是要在澳城的家里招待她,希望她能过来。

    瑞丽莎回复的爽快,当即就同意了,并且说回会马上启程,想到要见到自己的老朋友了,晋慕雪的心情就好了很多。

    飞机到香港着陆,晋慕雪下了飞机后直接从码头返回澳城,吩咐了管家招待事宜,然后自己去了卧室挑选衣服。

    管家自然要先打电话给佟佑晨请示。彼时,佟佑晨正在美国陪伴蓝月,看着蓝月打理一盆极品的兰花,美丽的女子带着清浅的笑容站在花丛中,本身就是一副美丽的画卷,看上去十分的赏心悦目。

    佟佑晨低低的说了几句,然后把手机挂断,朝蓝月走过去,轻轻的对她说:“蓝月,明天你就要做个小手术,你还不害怕?”

    蓝月似乎有些不解,“为什么要做手术?”

    佟佑晨笑了笑,存心捉弄她,“因为你脑子有病!脑残你听说过吗?”

    蓝月撇了撇嘴角,“你才是脑残!”

    “哈哈——”

    佟佑晨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这声音传到了阿一的耳朵里,令他在心里生出许多的感慨——也许,只有在面对蓝月小姐的时候,少爷才会发出这样开心的笑容。

    虽然蓝月小姐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也经常笑,可是那笑意从来都不到达眼底。

    从小作为跟班与少爷一起长大,他对蓝月的情意,他怎么会不了解呢?

    “你啊,你看看你都不记得我了。我可是一个对你来说十分重要的人啊!做了这个手术呢,你就会好了,就会记得我了。那样不是很好吗?”

    声音温润,悦耳动听。

    这话当然是佟佑晨说给蓝月的。

    蓝月却调皮一笑,“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我做手术啊?”

    “不是啊!手术是一定要做的,不管你同意不同意。我这样说只是告诉你,手术很简单,你不要害怕!”

    “行啦行啦!”

    蓝月不耐烦的挥挥手,“你真啰嗦!小心我现在厌烦你了,到时候依旧记不起来你。”

    佟佑晨笑了笑,没有说话,看着蓝月继续打理其他的花草,却在她背过身的时候,低低的说了一句:“我但愿你不记得我。”

    谁知,蓝月像是听见了一样猛的回头,看着佟佑晨问:“你刚才说的什么?”

    佟佑晨一笑,“我说你长的很漂亮,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

    “那是!”

    蓝月不疑有他,沾沾自喜的转过头,对着那些花花草草剪来剪去。

    花房门口处,南世城坐在那里喝茶,看着这一幕,不悲不喜,脸上毫无任何表情。

    三个人就这样奇怪的相处了这么多天,蓝月谁也不记得,跟佟佑晨说话却比跟他说的多。而在蓝月休息的时候,通常都是他和佟佑晨在一起打球,什么球都打,羽毛球、网球、壁球、高尔夫,他发现,佟佑晨的球打的都非常好。

    问他有什么诀窍,他淡淡一笑,却说了句:“如果你也经常用这个来打发时间,也会不知不觉的打的很好。”

    他没有说什么,他能感觉到,佟佑晨十分的深爱蓝月,可是他为什么选择离开她,一切不得而知。

    这么多天,他看着佟佑晨和蓝月在一起相处,很少说话。却在这几天里,知道了蓝月的很多喜好。

    比如她喜欢吃的菜,喜欢的颜色,喜欢的运动,喜欢的游戏,甚至她写小说惯用的字体,佟佑晨似乎有意无意的把这些都讲出来,他就是想让南世城知道,想让他以后好好的照顾蓝月。

    如果非要说出爱的区别,那么,南世城是选择了做一个占有者,而佟佑晨则选择了守护。

    占有一个人和守护一个人,这其中的差别,一目了然。

    现在他们正在谈论的是关于蓝月明天要做手术的事情。

    罗布医生说了,蓝月的头部血块能成功清楚的概率只有百分之四十几,并不能保证成功,而且,记忆也许恢复不了。

    南世城听完后有些犹豫不决,而佟佑晨却爽快的做了决定。

    “那就动手术!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