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金枪不倒!

十场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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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道这个问题肯定会纠.缠一个更复杂的原因,那就是我为什么要息影,是不是我真的跟大众所说的那样,只是为了钓凯子。我的回答很简短:人生不易,珍惜幸福。

    这几个字在消息正式放出去之后,几乎成为了我的人生标语。

    哎,想不到的,我人生当中的最后一次新闻,头条,基本上就是这个八字。报纸上,手机上,网站上,各种新闻的版面都用这八个字来做标题。

    沈睿也不再跟我纠.缠“吻痕”事件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似乎热衷上了为我留“吻痕”的事。他每天晚上勤勤恳恳,一刻不敢怠慢跟松懈,非要折腾到大家都精疲力尽为止。

    我真不明白他是不是受刺激了,每天醒过来我都觉得自己被掏空了,而他似乎饶有兴致,无论是什么时间,地点,场合,他都可以保持“金枪不倒”的本领,随时随地的在某些秘密的场合来一发。

    我也怀疑啊,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他都不会觉得累吗?难道鬼就可以无休止的要吗?害得我身上大大小小的痕迹从此之后就没下去过!

    之后的一个礼拜,我迅速的成为了过气明星,娱乐版的各大的头条终于没我了。很多新人用尽了娱乐圈,连当红的花旦都换了一批又一批,各种各样的新闻,炒作,花边,没完没了的故事。

    沈睿变得很忙,忙着筹备婚礼,忙着处理公司的事。说道这个,公司里来了一批新人,有靠唱歌跳舞发展的,也有出专辑的,还有专供影视的。可以说是才人辈出,各领风.骚。

    公司为了培养这些人花了一大笔钱,又是搞噱头,又是秘密培训,玩的别提有过嗨了。再然后,《萌太子上位记》也确定换人拍摄了。孟阳还是男主角,女主角换成了秦思琪。

    哎,我冷眼看着,别提有多羡慕了。想当初我求都求不来,现在看别人玩的那么嗨,你说我能嫉妒吗?

    看看人家,再看看我!我现在每天不是筹备婚礼,就是对付我伟大的婆婆。说道我伟大的婆婆,呵呵。

    我现在每天不是做家务就是陪逛街,关键这“陪”逛,是买不到东西的,我得全程拎包。就连管家都说,自从我做了少奶奶之后,帮他减少不小的工作量。

    合着他这工作量全堆我身上来了。

    “哎呀,这件衣服我喜欢,那件我也喜欢,来,你们都给我抱起来,然后给我儿媳妇,我再到那边去看看。”

    看看,我伟大的婆婆大热天的,指着两件连试都没试过的皮草“心疼”我的说着。没关系,反正我也就拎了七八个购物袋而已,不要紧。不过我想说,婆婆啊,环保最重要吧。

    “澜澜啊,你看这套护肤品不错吧?!我从年初看到现在,再不买就过时了。怎么样?我跟你说,这个粉儿特别细,这个.乳.霜也特别好用。哎,你看看,日霜,晚霜,隔离霜样样都有。服务员,帮我包起来,我要了。”

    呵呵呵呵,这件限量版的护肤套装有多重我不知道,可我知道,它一定就是传中压垮牦牛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我可以对我伟大的婆婆飙脏话该有多好。

    就这样,我拎着大包小包不断增加的“包”,跟在我伟大的婆婆后面,直奔商场二层。二楼!二楼!这才刚到二楼,这栋商场总共有六层,我想死的心都有。

    就这样,在她每天英明的带领之下,我的小臂迅速的粗壮起来,直到我最近发现,我有肌肉了。

    不过我伟大的婆婆也不是往死里整我,最好的是他每周都给我一天休息的时间,我可以趁这个时间出来做我喜欢的事,见我想见的人。

    看看吧,我婆婆多么的善解人意!

    于是这就成了我唯一可以用来寻找马希钊的时间。

    时间已经过了一个礼拜,时间紧急,又不能告诉孙少白,所以我只能找萧樊帮我。幸好萧樊认识警局的人,他透过警局的人拿到了一个线索,最近在佳园路一代,经常有人非正常死亡,而且思想可怕,死的人全部变成了干尸。

    为了搞清楚事情到底是不是马希钊搞出来的,我们到了佳园路。

    这一代有很多居民楼,车子也不多,因为小区建的比较偏僻,就连车站都要步行一千多米。附近没有超市,也没有办公区,到了晚上整片小区就透着死一样的静。

    “萧老大,我求你了,放我回去吧。我刚刚跟我婆婆打电话说晚点回去,她连我的晚饭都撤了,你要是再不放我走,我估计我连门都进不去了。”

    萧樊笑了:“别急,在等等,晚上才是鬼怪做事的最佳时机。”

    “我能等,我伟大的婆婆等不了啊,我怕她真的不让我进门,沈睿今天又不回家,我要是不睡在家门口,明天让她开门第一眼就看到我,她一定会发飙的。”

    “哪有这么严重?”

    “就有这么严重。”

    “嘘,别出声,你看那个人。”

    我顺着萧樊的手往车窗外看去,就见一个穿着白色体恤、牛仔裤,带着一顶黑色棒球帽的男人从街角拐外的地方走了过来。“怎么了?有什么奇怪的?你还不许人家戴帽子了?”

    “你就没看出点奇怪来?”

    “没有啊。”

    “你看他的脚。”

    萧樊指着,我一看瞬间就明白了,这个人是踮着脚尖走路的,女人如果换高跟鞋脚后跟疼的话,有可能会踮着脚走路,可是对于男人来说就一点可能都没有了。

    “他为什么踮着脚尖走路?”我奇怪;

    “一般鬼魂附在别人身上的时候,那个人就会踮着脚尖走路,因为鬼是不用着地的,所以他们没有脚。”

    这给我说的毛骨悚然的,后脑勺都发麻。“那我以前怎么没有这样?”

    “马希钊的算是你的祖先,你身上留的是他的血,他可以藏在你身体里,那根附身是不一样的,就好比,水跟油,人跟鬼之间,因为密度不同,所以无法相容。但你跟马希钊因为有血缘关系,所以可以同时是油,这就是为什么他会找你的原因。”

    我似乎明白,却又压根没懂,“反正就是你能看出来就对了是吧。”

    “嗯。”

    “能不能确定是马希钊?”

    “不知道,去看看就知道了。”话没说完,他人已经开门下了车。